中介:
老城區放租老年業主占三成
“以房養老”是否已經成為城市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新途徑?記者昨日走訪了城中多間地產中介,發現將自有房屋出租的老年人大多集中在老城區,并以單位房改房為主,主要是由于老城區房屋租賃較活躍,加上城市快捷的生活節奏不適合老人居住,因此不少老人選擇將自有房屋出租,自己搬到環境較好的郊區養老院居住。
位于五羊新城的滿堂紅地產中介李駿經理介紹,近年來,五羊新城的放租物業中,有不少就是屬于老年業主的。“十多年前,五羊新城作為拆遷安置社區入住了不少由中山路拆遷來的市民,如今這里已經變成了成熟的大型生活小區,加上地鐵五號線即將開通,租賃市場比較活躍。”李駿介紹,在該中介放租的老年業主約占總數的三成左右,“有的是和子女一起住將房出租,有的則是搬到了就近的養老院,靠收租支付養老費用。以一套兩房一廳的安置房為例,每月的租金大約在1800元左右,加上老人的退休金,支付養老院的費用綽綽有余了。”
而位于新港中路的某中介公司黃先生向記者介紹,60歲以上的老年業主約占該公司每月成交量的一成左右,而且老年業主放租多以一年以下的短期租約為主,“有老人告訴我們,短期租約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想家時還可以回家住住,不必受長期租約的限制。”
養老院:
“以房養老”住客近三成
“現在,城市里的老人退休大多有退休金等收入,如果能夠自己解決入老人院費用,就沒有必要給子女們增加負擔。”最近,主動向子女“申請”入住養老院的退休教師蔡阿姨樂呵呵地告訴記者。
據有關統計,廣州市60周歲以上的老人達100多萬,占全市人口比例的13.4%,長壽人群不斷增多。有關專家認為,“4-2-1”家庭結構模式將越來越占主導地位,一對中年夫婦很難同時贍養4位老年父母和養育兒女;兩對老年父母雖然各有住房,但子女也有自己的住房,沒有居住在老人房產里的需要。因此,“以房養老”模式的出現,不僅是對時下盛行的“養兒防老”和貨幣養老的有益補充,也是對個人家庭擁有資源,特別是房產資源價值的最好利用,無疑能夠改善家庭生活質量。
記者從長年服務于友好老年公寓、廣州壽星大廈、越秀區昊琛養老院等大型養老機構的志愿者中也了解到,越來越多的老人青睞“以房養老”。目前,在大型養老院自費入住的老人中,約有近三成的老人選擇了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
面對新型養老方式,廣州市老齡委的有關負責人說,目前,“以房養老”在其他國家并不鮮見,中國目前也正在積極探索,有些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鑒。“只要對老人養老有好處,‘以房養老’等方式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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