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是“硬道理”
“廉租,就是讓低收入群體能夠用最低的價格,租一套房子,這才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本意;如果是可以買賣,就是廉價房不是廉租房。”蘭州市商學院雷興長教授如此說。
雖然“租售并舉”遭到許多反對,但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許多低收入家庭對購買廉租房還是滿懷憧憬。
在“晏北人家”所在的蘭州七里河區,目前有1630戶家庭享受政府的廉租補貼,根據當地的補貼標準,每戶可以領取270元的政府補貼。在當地,一處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其月租金的市場行情要500元以上。
一位低收入者對記者說:“目前,房租還在漲,僅靠政府的補助我們租不起房。但是如果能夠買下一處廉租房,用政府的補助分期付款,通過我們自己的努力,十年后會有一套自己的產權房,就不會再為房租上漲發愁。”不過,對一些沒有收入純粹靠低保生活的居民來說,廉租房出售對他們仍然還是遙遠的話題。
“住房改革十多年,當許多人抱怨商品房買不起的時候,我們開始建設經濟適用房,當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的時候,我們開始建設和出售廉租房,在廉租房之下是不是還應該考慮價格更為低廉或者全部免費的公寓房。”雷興長認為,住房保障制度應該朝著“居者有其屋”的目標逐步延伸,加大政府平價、廉價甚至免費住房的供應量。
新聞分析
廉租房建設:能向百姓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嗎?
2009年的日歷已經翻到11月中下旬。年底將至,有關各地廉租房建設的消息也紛至沓來,其中有令人欣慰的,但更多的卻是令人遺憾的。
在商品房價格扶搖直上的今天,百姓翹首以盼的廉租房建設進度如何?各地政府如何關注民生、雪中送炭?將向百姓交出一張怎樣的答卷?
11月16日,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發布首份住房綠皮書,在談到廉租房時明確指出:各地廉租房制度建設緩慢,保障范圍小,資金缺口大。1998年至2006年全國累計用于廉租房建設的資金僅為70.8億元,2007年1月至11月全國投入資金也僅為83.2億元,遠遠沒有滿足“十一五”期間每年近500億元的廉租房資金需求。
廉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資金到位率與計劃為何相去甚遠?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張化學表示,缺乏長效的資金支持機制,不僅缺乏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而且財政收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也沒有通過法律法規固定下來,資金來源隨意性強,缺乏穩定性是造成保障房資金難落實的重要原因。
于是,一些地方患上了對中央財政的“依賴癥”。“今年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資項目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有的地方為了多爭取中央補助資金,沒有充分考慮當地政府和群眾的承受能力,編制的建設規劃過大,任務過重,有的城市向上級申報的廉租房建設規劃,大大超過了應保障對象總數。”
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設攤子鋪得過大,保障標準偏高,也是原因之一。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專題調研組的調研,目前各地廉租房的平均造價為1200~2000元/平方米,但有的城市廉租房建設標準達到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增加了政府保障難度。
如果說一些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滯后是因為資金不足的原因,尚可以理解。但是,土地出讓金本該是保障性住房資金的來源之一,當土地出讓一片紅火,甚至超額提前完成時,保障性住房建設卻裹足不前,形成了商品市場開發與保障房建設冰火兩重天的局面,這難免有些說不過去。
一組來自國土資源部的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土地出讓總收入為7000億元左右,2007年高達1.3萬億元,2008年為9600億元。今年以來樓市價格暴漲,“地王”頻出,許多城市前9個月就實現全年土地出讓金目標,可見一些地方將保障性住房建成“半拉子”工程,并非缺錢,而是與過分依賴中央財政,坐等國家“施救”不無關系。
還應看到的是,不能否認一些地方往往喜歡將大量資金用到“GDP”這個立竿見影的“刀刃上”,而對于既損失土地收益,又不會明顯改善“招商環境”的保障房特別是廉租房建設,態度不積極。
事實上,通過各種媒體報道,我們也看到了不少地區、省份在有效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北京、天津、上海、河北等地嘗試利用公積金建設保障房;廣州等省市將廉租房和經適房“瘦身”,多建小戶型房;甘肅蘭州、貴州安順、河南鄭州、福建、昆明等地嘗試“租售并舉”;上海、石家莊、廣州等地政府出面尋租40到50平方米的二手房做廉租房等。不管是不是解決困難群體住房問題的最佳模式,但這種探索對于最終找出解決百姓“居者有其屋”的目標都是有益的探索。
包括廉租房在內的保障性住房涉及重大民生問題,政府承諾的目標任務必須完成,如果不能按計劃兌現,既有失政府信譽,又讓群眾失望。時至年底,我們希望各地政府能夠向各地百姓交出一份令他們滿意的答卷。 (本報記者 李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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