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小區業主都及時繳納物業費后,能否保障小區正常運轉?答案是:不能。
在質疑這個看似荒唐的回答前,本報調查將從電梯費中隱藏的問題開始切入。2009年12月7日,本報曾對社區電梯狀況進行過系列調查。記者發現,維修費難落實、產權不明、物業棄管、維保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困擾著京城各個小區的電梯問題。在本市各個小區物業電梯收費的背后,一筆筆隱藏了巨額利益的細賬,仍然等待著“明白人”去揭開其中的玄機。
1 算賬
自治小區:7.6倍
在本報2009年11月《2.74元如何變成1.6元?——“業主自管”揭開物業費巨大利益灰幕》報道中,海淀區品閣小區自治后物業費直線下降42%,還興建了19個項目。
在提及物業費巨幅下調的變化原因時,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業主物業工作部副主任、時任小區顧問的邵里庭給出了三筆賬:一是人員工資,二是水電能耗,三是電梯費。
“前物業管理時期,第三項電梯費就占據總物業費用的一半還多。”邵里庭的年度財報顯示:前物業按照電機的額定耗電24小時收費,一年下來一部電梯得交5萬多,核算為每月每平方米1.447元,占物業費用的53%。“而小區自治后3年,電梯費用每月每平方米0.19元,占物業費9.3%。電表計量為每天每部電梯15度電,現在4部電梯年費用只有4.5萬元。”邵里庭說。
品閣小區業主孫先生對記者說:“算下來,一個100平方米的業主,自治之前一年僅交電梯費就是1736元。而自治之后,只需要交228元。也就是說,電梯綜合費用一項,原物業收取的是現自管費用的7.6倍。”
7.6倍,不是暴利,又是什么呢?
某小區:4倍
時間追溯到2005年1月。正經歷著與前期物業公司激烈斗爭的某小區的業主們發現一個秘密:小區電梯的實際費用遠遠低于所交費用。
通過該小區住宅樓電梯電費的交費清單,業委會發現,以1號樓(含4個單元/7層)為例,2004年電費數據“少得可憐”(以下為當年的電費價格計算):
1月——511.70元
2月——522.48元
3月——504.00元
4月——444.64元
5月——550.48元
6月——481.60元
7月——606.37元
8月——521.46元
9月——542.98元
10月——547.77元
11月——497.54元
12月——605.18元
也就是說,整個2004年1號樓4部電梯一年的運行費(電費)共為6336.2元,每部電梯平均運行費(電費)為1584.05元/年。加上電梯維護保養費(一級資質電梯維保公司維保一部電梯)的市場價為3000-4000元/部/年;每部電梯發生電梯檢驗費750元/部/年;另有少量雜費。這些費用合計,這個小區住宅樓電梯實際發生費用約為7000元/部/年。
而按照北京市發改委制定的電梯運行維護費指導價標準計算,小區無人值守的6至7層樓電梯的運行維護費約為29144元/部/年。
29144比7000——也就是說,指導價是小區電梯實際運行維護費的4倍。由此導致的一個結果是,僅電梯運行費、維護費、檢測費,當時該小區物業公司一年即可獲毛利約160萬元。
業主致信提建議
4倍的暴利,讓這個的業主們感到吃驚。于是,當年的業委會向北京市發改委寫了一封數據翔實、證據確鑿的信,提出關于小區電梯運行維護費用的意見與建議:
貴委的指導價是我小區電梯上年實際運行維護費的4倍……如果按照指導價交費,我小區111部電梯每年將多交費245.8萬元。全市各小區實際發生的電梯費用情況各異,用統一的指導價指導收費行為不夠科學、不夠合理,因此建議:
取消電梯運行維護費政府指導價;提倡電梯安裝獨立電表,運行費按實際發生電費交費;電梯的維護保養由專業電梯公司維護,費用隨行就市……
“這封信沒有得到發改委、小區辦的任何回音。當時小區仍然按政府指導價收費。”5年后的今天,早已不再是小區業委會主任的雷霞女士回憶道。
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勁松也對媒體公布過一組數據:據他測算崇文區某小區的電梯收費后發現,物業公布實際支出費用17萬元左右,收取的電梯費用是1.72元/平方米,一年收取的費用為120多萬,其中存在著100多萬元利潤,是實際發生費用的5倍。
一名社區維權人士對記者稱:電梯費的暴利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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