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月27日電 (記者 朱世強)27日,在蘭州召開的政協甘肅省十屆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政協委員張全新為被征地農民的權益保障“說話”。
“近三十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被征地農民的權益未能得到有效保護,農民對土地征用普遍持有抵制態度。”張全新說,為此,必須探尋建立被征地農民權益的保障機制,嚴格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張全新在此間的會議上總結存在的問題時說,農民土地被侵占現象比較普遍,在征用后進行補償時,拖欠、截留、挪用、多占少補,“短斤缺兩”,不按實際征用土地面積對農民進行補償的問題屢見不鮮。
他還認為,在實踐中,征地程序不合理,“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申訴權在大多數地方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
“征地補償過低和補償安置落實不到位,農民因征地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的現象比較普遍,農民被征地后一定時期內因某些事件而造成重大生計影響的后續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他表示,對于農民而言,比較低廉的補償就買斷了他們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土地,痛苦可想而知。當前,大部分地區采取一次性發放安置補償費,讓農民自謀職業的安置方法,對于很多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就業技能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民來說,自謀職業非常困難。
此外,他還表示,土地被征后,失地農民因沒有得到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則變成了“種地無田、干活無崗、社保無份”的“三無”人員。
張全新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政府監督力度不夠,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眼前利益、個人利益驅動,形象工程、數字工程、政績工程使然,從而主觀上忽視被征地農民權益的保障,以及法律滯后情況突出、責任不明確,以及法律制度不完善,存在某些漏洞等。
他提出建議,保護被征地農民的權益,要深刻認識保護農民權益的重要性及重大意義;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征地程序公開透明制度;完善征地補償制度;建立后續保障制度以及制定專門的土地征收征用法律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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