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何以成“變相福利房”?——杭州中介違規代理經濟適用房出租事件調查
杭州最大的房產中介我愛我家杭州公司最近因違規代理經濟適用房出租業務而被杭州市房管局勒令整改,并暫停簽約一周。一時間,經濟適用房為何成有房者的“變相福利”再次成為公眾的焦點。新華社記者就此事展開了調查。
中介違規代理被勒令停止簽約一周
杭州最大的房產中介我愛我家杭州公司從1月30日開始后的一周內,連續成交為零,隨后,有媒體報道說,杭州我愛我家公司因為違規代理經濟適用房出租被杭州市房管局停業整頓。
記者前往杭州我愛我家,公司財務部負責人胡敏說,確實有個別門店的工作人員違規代理了經濟適用房的出租,杭州市房管局已經下令整改,并停止網上簽約業務,但公司其他業務是正常的,不是其他媒體報道所說的停業整頓,F在經過一周的整頓,杭州市房管局已經重新開通了網上簽約端口。
杭州市房管局市場處處長張璐說,市場處前段時間接到舉報,稱我愛我家違規經營,市場處核實后發現我愛我家三塘分店確實存在問題,于是暫停我愛我家的所有網上簽約業務,讓其自查整頓。
這是今年杭州第一起中介公司被勒令整頓事件,迅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市民認為,中介為了利潤,置法律條文于不顧,應該受到嚴懲。還有市民認為,經濟適用房是給予住房困難戶的,現在卻成了有些人的福利,這樣的行為必須禁止。
那么,杭州經濟適用房出租情況如何?記者調查發現,杭州經濟適用房出租現象非常普遍。在“住在杭州網”“口碑網”等網站,輸入東新園、北景園等經濟適用房集中的小區,都能搜索到大量出租房源。
一位東新園的業主告訴記者,周邊人出租經濟適用房的還是挺多的。這幾年有很多人買了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又賣不了,就采用出租的方式。
嚴格規定為何擋不住經濟適用房租賃
記者從杭州房管局和房改辦了解到,杭州市對于經濟適用房的管理措施是很嚴格的。
2007年出臺的《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擅自將經濟適用住房出租的,應當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可收回其住房!
2009年8月,針對經濟適用房出租蔓延現象,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大對經濟適用住房違規出租行為查處力度的通知》,出臺了一系列整治措施。
通知規定,房管、工商管理部門,將按規定對為經濟適用住房出租進行代理和居間服務的房產中介服務機構及經紀人,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其執業資質資格、營業執照年檢年審時不予通過。各區房管部門,將按規定沒收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出租人的非法所得,并處以實際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
通知還規定,執法部門開展查處工作時,還將把相關情況通報經濟適用住房違規出租人的工作單位及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應根據監察對象違規出租行為的性質,對其進行責任追究。
但是,這樣嚴格的措施還是沒有阻止經濟適用房出租蔓延。許多市民認為,盡管有嚴格的措施,但是執法偏軟以及缺乏公眾監督導致這些措施效果大打折扣。
杭州市房管局市場處處長張璐說,其實對中介違規代理經濟適用房的查處早在2005年就開始了,每年都有中介被查處后勒令整改。但她承認,處罰的措施基本是暫停中介的網上交易,等他們整改完成后繼續恢復交易。
杭州市房改辦副主任陳慷說,對于經濟適用房出租的人,基本也是勒令整改,還沒有一起經濟適用房被收回的案例。
對于經濟適用房的出租管理,陳慷認為比較難,他說,從全國來說,廣州的經濟適用房管理比較嚴格,像杭州這樣監管比較薄弱的城市,一是沒有足夠的執法力量,二是操作細則缺乏,三是取證較難。
但是有市民指出,其實經濟適用房出租管理并不難,并且有現成的經驗可用。比如杭州經濟適用房的申請和購買,就是采取公開透明的方式,登報接受群眾監督,極大地減少了不符合條件人購買經濟適用房現象。出租問題也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首先是接受群眾舉報,一旦有中介介紹這項業務或是個人在出租,均可以讓群眾舉報。其次是被處罰的個人和中介必須公開,讓公眾能對個人的財產情況進行監督,規范以后出租經濟適用房的行為,讓已經被處罰的個人和中介不敢一犯再犯,也有利于管理部門取證。
“方法總比困難多,關鍵是房管部門是否愿意還權于民,讓公眾來監督經濟適用房出租行為!币晃皇忻裾f。
經濟適用房退出機制應加快制定
對于經濟適用房出租現象泛濫的源頭,許多業內人士認為經濟適用房的退出機制必須加快制定。
杭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工作人員說,一是經濟適用房剛開始的幾年門檻太低,許多不是貧困戶申購到了經濟適用房;二是這幾年經濟發展很快,許多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也變得富有,已經擁有其他住房,有的甚至是多套。經濟適用房因為上市交易不合算,就出租牟利。
陳慷說,杭州市剛開始實行經濟適用房制度的時候,經濟適用房申購門檻比較低,中等收入的也可以申請,2007年之后才主要針對低收入人群,所以以前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并不一定是窮人。
2007年杭州新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規定5年之后才可以出售,并且獲得土地收益的55%上交給政府。這一政策出臺之后,讓許多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很不滿。
早在2001年購買了經濟適用房的方先生說,開始的時候也沒有規定經濟適用房不能出售或者要繳納利潤,現在這樣的規定,不是讓我們吃虧了?并且當時東新園的房價并不比周邊其他的商品房便宜特別多,現在那些商品房的價格水漲船高,而我這套房子現在除了自住,賣也賣不掉,租也不能租,回購又沒出政策,還有什么價值,這對我們業主來說公平嗎?
張璐認為,如果采用一刀切的辦法,確實對早年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來說感覺上是不公平的。
此外,新管理辦法中規定,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如購買其他住房,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的,經批準可向政府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回購;刭弮r格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原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并結合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但經濟適用住房政府回購的具體辦法至今還沒有出臺。
陳慷說,目前杭州市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和回購辦法細則正在制訂之中,這些問題相信可以得到解決。(新華社記者裘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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