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推高房價
看不到下跌理由
當前中國樓市的泡沫與西方國家相比有顯著區別,西方國家的樓市泡沫表現為房產投資規模過大,而中國目前的樓市泡沫主要體現在房價過高。從2009年的現實來看,地價推高房價是不爭的事實,希望政府能夠正視高房價的實質就是高地價,并盡快著手改變土地出讓方式。 ——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
取消房地產預售制
民革中央的提案認為,住房預售制度本來是一種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的融資制度,但是由于中國房地產市場剛從計劃經濟中走出來,房地產市場的轉軌性及這種制度選擇性的移植,使得中國住房預售不僅不利于房地產市場,也制造了市場及銀行風險。
全國人大代表、臺盟陜西省委主委馬克寧建議取消預售賣現房。預售制有三大弊端:首先是買房人只見圖紙不見實物,導致房屋面積縮水、房屋質量缺陷等問題層出不窮;嚴重誘發開發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預售,甚至出現“攜款潛逃”等違法行為,已經影響社會穩定。其次,商品房預售制也是房價升高的推手之一。開發商提前收回大部分乃至全部成本后,就通過囤積居奇等方式步步推高房價上漲,致使國家房地產業宏觀調控政策受阻。第三,預售制降低了開發商的門檻,使得不具備開發實力的企業進入了房地產市場,銀行和購房人被動地成為風險投資的犧牲品。 ——多份提案議案建言
房地產稅和土地出讓金
不存在“重復征收”問題
我國在改革中已推出的“土地出讓金”,其性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價格,即憑借所有者身份對使用權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產稅,其性質是不動產保有環節上使用權持有人所必須繳納的法定稅負,收取者——國家憑借的是社會管理者的政治權力。
在實施初期對一般消費性住房可不考慮實征。“如對一定面積以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實行永不實征,也是可以考慮的。” ——財政部財政研究所所長賈康
房價由買得起的人決定
房屋不僅有居住的功能,同時有資產的屬性,是一種金融的產品或說是金融產品的媒介。資產自然也就有了投資和獲取資產升值的增值收益的條件。
如某地的房價是高是低,這種現象并非是由有多少人買不起住房來決定的,而是由有多少人能買得起決定的。如果有人愿意出更高的價格,那么這個資源的分配就會由價高者得。當有更多的人愿意出這個高價而獲得相應的資源與資產時,不可替代性則不可能平均分配,就會依價格分配。
這次兩會上,茅永紅的“沒有買房能力,就不要埋怨政府、社會和開發商”,和張杰庭的“老百姓有老百姓的活法”的說法,引發網友很大的爭議。
他們說的是實話,比如“沒有能力的年輕人就不該買房”。很多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既沒有做股票,也沒有做其他投資收益,更不是創業者,我當然認為他們就不該買房。美國那么發達,30歲以下的人買房子都很少很少。
為什么會有銀行的按揭貸款?它就是把后來的高峰收入期和今天的低峰收入期拉平,如果你不具備這種條件,為什么非要買房呢?你租房子就不行嗎?這是觀念的一個錯誤,認為買房子是解決居住問題。買房子其實不是解決居住問題,房子是一種財富,就像鉆石戒指一樣。如果僅僅為了解決居住問題,你可以租房子。因為變成商品房,變成財產的時候它會升值,這是一種財富概念。 ——任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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