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障是否權宜之計
從世界范圍來看,保障性住房都是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某些國家,保障性住房的比例甚至要占到整個房地產市場的80%以上。
然而,自從我國啟動房地產市場以來,住房保障一直處在尷尬的地位。從1998年房改直到2007年,保障性住房才成為各地要惡補的功課。
最初的制度設計并非不重視住房保障。
1998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發布。按照這個通知中的表述,我國將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
這個住房供應體系被分成了三個層次: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房。
房改后,商品房市場啟動,房價節節攀升,經濟適用房在一些大城市有一定規模的建設,而廉租住房在全國很多地方,幾乎只是一個紙面上的名詞。
“住房保障說了這么多年,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住房保障?一直沒有統一的認識。”陳國強說,應該把思維打開,把視野放大,討論清楚住房保障的人口比例、范圍和方式。
究竟該有多少人群被納入保障范圍?
據胡景暉介紹,按照聯合國的標準,如果一個家庭5~8年的總收入還買不起一套普通價位的房子時,住房就應該被納入保障的范圍。我國可以根據這樣的標準進行細化,比如以10~15年的家庭年收入為標準來劃定住房保障的分界線,就可以算清楚該保障多少人群。
“這個人群不是固定不變的。當其家庭收入超過標準時,就應該讓其退出保障范圍,將保障給予其他符合標準的家庭。”胡景暉說,我國這些年經濟發展積累了不少財富,但由于國家大、人口多,財政資金還是相對不足,達不到像新加坡那樣的保障比例。
面對住房保障上多年的欠賬,陳國強表示,如今出臺的樓市新政,是對過去欠賬的補課。但補課采用什么方式,值得研究。不能因為過去有欠賬,就一口吃成胖子。
“要防止矯枉過正。”陳國強說,一方面房價的過快上漲,讓普通收入階層難以承受;另一方面,很多城鎮居民已經解決了住房問題,目前很多是改善性問題。
“過度強調行政力量來調控樓市,會進入一個誤區,擠壓市場的機制。這是我對目前出臺政策的擔心之處!标悋鴱娬f,此次樓市新政如果只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權宜之計,那么出臺的關于住房保障的政策就是問題了,就會失去住房保障應有的含義。比如說,如果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那么今后用于住房保障的土地是否還會占77%的比例?住房保障應該長期堅持,不能作為短期調控的手段。
相比用房屋進行保障,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更傾向于用貨幣進行補貼。他認為,每個家庭的收入狀況都不一樣,有的家庭補貼幾萬元可能就夠了,但有的家庭需要十幾萬元甚至更多。如果用住房的形式來保障,不論其家庭收入狀況如何,每戶都需要一套住房,占用的財政資金太多。
“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初衷是好的,政府過度干預就會‘善之心’結出‘惡之果’”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董志勇表示,房地產業是國民經濟的龍頭產業,其經營狀況對社會的經濟運行有著深刻的影響。如果全國房價出現暴跌,房地產業迅速萎縮,必然引起新一輪行業或經濟結構調整。上下游產業無法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就會波及整個經濟面。 (記者 李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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