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很簡單,在協議上簽個字,就沒什么關系了,可涉及到共同財產——房子,兩人傻眼了,結婚才幾年,唯一的財產就這套房子。想當初,結婚買房時,都是剛上班的小白領,憑自己的能力根本買不起房子,是雙方的老人合力湊錢出的首付,月供是我和前妻共同支付。在商量房子歸屬的問題上,雙方父母都站出來橫加干涉,意思是誰要房子,那一半的首付就得還給對方。說實話,當初兩家父母掏首付時,幾乎都清空了老底,現在這套房子就是錢,可兩家總不能把房子劈開吧。商量來商量去,誰都不想放棄這房子,最后只好委曲求全了,在婚姻已經解體的房子里“蝸婚”吧。離婚時,前妻就發誓,永遠不和我來往,看都不要再看我一眼,可如今的現狀,想不看都不成。我們倆回到家,她做飯時我就在自己的房間里等著,等她吃飯時,我再去做飯。用衛生間,也是相互先打聲招呼,以免誤撞惹出尷尬。兩人雖然不是夫妻了,但曾經也是你儂我儂的枕邊人,現在的生活的確很尷尬,就和朋友似的,客客氣氣,少了婚姻存續期的吵鬧,多了一分陌生人生疏的謙讓。
感觸“蝸婚族”:“蝸婚族”盡管有許多無奈,但離婚后繼續合住,總感覺這樣的生活非常別扭,可以通過其他辦法來得到合理的解決。比如,財產公證,或者將房屋出租,互分租金,這些都能避免財產和情感再次產生糾紛。因為“蝸婚”關系帶來的煩惱,要比真正的單身異性合住愈加尷尬無奈。
“蝸婚族”代表之二
反目成仇的冤家 講述者:朵朵/女 28歲
我現在的生活簡直糟糕透了,感覺日子真是“蝸”到家了,不僅婚姻“蝸”著,就連心情成天都是“窩屈”的。和前夫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了,離婚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合不來,走進婚姻后好像看對方哪兒都不順眼。當時想得特簡單,離了誰都能活,離婚后才發現,房子成了羈絆我們徹底離開對方的枷鎖。這套房子買的時候價值20多萬,住了還沒三年,首付款是雙方家長付的,我和前夫的工資并不高,幾乎是“月光族”,每月的月供還得兩家幫襯著支付。可想而知,要離婚了,房子就成了兩家必爭的“香餑餑”,房價天天就跟打了雞血似的往上躥,就算我們把這套房子賣了,也沒能力再重新買房子。租出去?也不劃算。想想也挺悲哀的,房貸還沒還清,婚姻就沒了,現在我和前夫在一個屋子里生活,給我的感覺倒像合伙投資達成一致的生意人,每月的月供還得兩人共同支付,真不知道是人為房子服務,還是房子應該為人遮風擋雨!
“蝸婚”的日子真的有很多麻煩。別的不說,就單說每月的水電費用,總不能把水表和電表分開吧,水電費和煤氣費,我倆都是平攤,可一到月底繳納完這些日常生活費用,前夫就抗議,他的理由是,我用水比他多,因為我是女人,愛洗涮,我喜歡熬夜看書,電自然也比他用得多。總之,他就是受剝削的“難民”。我也會反咬他,列出他什么時候吃了我做的飯,炒了我買的菜,甚至連通下水道的錢也得對半平分,經常為這些生活細節而斤斤計較。
假如說瑣碎的生活細節還能相互忍讓,但牽扯到情感問題就更難以相處了。前夫離婚半年多,重新結識了新女友,還將他的女友帶回家。晚上我在自己的臥室里,聽見隔壁的關門聲和他們開心的笑聲,我這心里真是比貓抓還難受,那種心情既尷尬,更有種受侮辱的感覺。有一次,我去衛生間,發現他女友用了我剛買的護膚品,積壓已久的火氣騰地就躥上心頭,我憤怒地走到前夫“家”,大聲警告他們不要動我的東西,否則就立刻搬出去。想不到,前夫的一句話立刻讓我清醒了:“這房子也有我的份兒,每月我還掏著月供呢,居住的權利還輪不到你來發號施令。”你想大吵一架都沒底氣,是呀,這房子本來就有人家的一半,我有什么資格干涉呢?現在我和前夫就跟仇人似的,需要對半平分的錢,更是錙銖必較、公事公辦。離婚本來是想擺脫以前的不開心,可如今形同路人的“蝸婚”生活越來越亂,尤其是精神壓力,讓人欲哭無淚。
感觸“蝸婚族”:離婚的目的是為了吸取教訓,過好以后的生活,并且重新找到情感的歸宿,但在這種錙銖必較、“三人行”的“蝸婚”中,需要怎樣的忍耐力才能過好每一天?尤其是面對“新歡”帶來的精神折磨,這是一種精神上的“仰人鼻息”。一套磚瓦砌成的房子讓當事人都失去理智了,房子因為有愛才能溫暖,沒有了情分,也只是一堆破碎的瓦礫而已。
參與互動(0) | 【編輯:林偉】 |
相關新聞: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