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什么:物業稅悄然“變身”
今年初,物業稅悄然“退居二線”。風頭正勁的房產稅取代“空轉”七年的物業稅,成為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焦點。
兩者有區別嗎?“在一定程度上,所謂房產稅就是物業稅。實質上它們都是從房地產保有環節征收的稅收,作用意義相同。”尹伯成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如是表示。不過,在薛建雄看來,兩者還是有所不同,“物業稅跟土地產權掛鉤,類似于住房者向土地所有者——國家交土地的租金。房產稅則是針對社會上濫用房地產資源、并抑制市場上投資購房需求的稅種,類似資源稅概念。”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對媒體表示,2004年在做“房地產稅改革”的課題時,就曾指出“物業稅”的提法不太合適,因為國際上將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普遍稱作房產稅或財產稅,即使在香港也不叫物業稅,而是“差餉”。“而且中國已經有房產稅了,出于簡化稅種的考慮,沒有必要新開一個稅種。”倪紅日所說的已有稅種是1986年國務院出臺的《房產稅暫行條例》,征收范圍是城鎮經營性房產。
相關專家指出,房產稅也好,物業稅也罷,都需要在立法過程中有明確和明晰的解釋,并從源頭上對自住房和經營性房屋進行區分,否則可能導致重復征稅,同時,在可能的征稅過程中,盡量甄別有效的征稅對象。物業稅是大方向,但在時間、程序上短期內都很難實現,房產稅可以作為短期替代方案,此時開征房產稅,最為適宜。
此外,市場還有質疑指出:征收房產稅之后,會不會繼續征收物業稅,或是兩個稅種并行征收。分開征收或兩稅并行都是可操作的,兩稅并行在操作上可以變為累定稅種,類似現在居民工資中的所得稅。“當然,這需要相關部門從時間點、市場影響等多方面進行斟酌,一旦出現問題再協調也并不難。”(見習記者 黃燁)
- 為何征:房價雖降根難治
尹伯成:房產稅對調控房價有很大作用。一旦開征房產稅,意味著增加購買后的持有成本,空置的房產將會面臨被拋售的境地,最終將投機性炒房者趕出市場,這勢必將造成短期內房源增加,供求關系相應變化,短期內可以實現抑制房價漲幅過快。
薛建雄:房產稅最主要的作用是合理調節資源,調節在房地產運行中出現的投資過度導致房價上漲過快的非理性問題,意在讓房價回歸理性。由于前期房地產被長期投資者過度投資,導致房價上漲過快。房價將會在房產稅出臺之后,被調整下來,同時,過度投資房產的資金中,大部分資金會朝其他經濟領域轉移,拋出的大量房源可以滿足真實的市場需求。但是由于中國經濟長期高增長,房屋投資價值會一直上漲,因此房價長期上漲的趨勢是不會改變的。
印堃華:治標不治本。從長遠來看,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的確有利于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不過,如果把它作為房價的“退燒藥”,可能不一定管用。無論是照房屋總價征收0.6%,還是0.8%,只要房價的上漲速度能夠抵消稅率,不會有多少投資客去拋售房屋,對調節房價根本起不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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