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運用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兩個手段,保持房地產投資合理規模,優化商品房供應結構,加強房價監管和調控,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
近日來,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房地產業的論述,引起出席兩會的代表委員們的強烈共鳴。
樓市調控年為何“漲聲”一片?
在新華網的兩會調查中,越來越多的網民認為,高房價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絆腳石”。北京市建委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第三季度,北京城八區普通住宅期房預售成交均價為每平方米9049元。對于生活于此的老百姓來說,按目前的收入水平,購買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意味著什么呢?有位網民對此有一個匡算:
——假如我是工人,沒有下崗,一個月收入1000元,不抽煙、不喝酒、不結婚、不吃飯,總之,一分錢不花,并且在房價不上漲的前提下,要住上自己的房子,得連續工作60年,到那時已是快“入土”的人了;
——假如我是一個月收入2500元的公務員,不抽煙、不喝酒、不吃飯,想住上這房子得熬24年,到那時都快退休了……
動輒每平方米均價過萬元的房價,讓許多老百姓“望房興嘆”。令人不安的是,目前不只是大城市房價狂飆不止,三線城市甚至西部地區房價也在較大幅度上升。
“這些都說明房地產業暴露的問題不再是個局部性問題。”全國人大代表祝義才說:“一年來樓市雖然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高房價大面積擴散發生在樓市調控年,發人深省。房地產業的暴利得不到根治,就很難讓房價理性回歸。”
去年被稱為樓市調控年:一年之內連出10項調控政策、措施。盡管中央宏觀調控的積極效應已經顯露,但房地產領域中一些突出問題仍未得到根本性解決:商品住房供應結構性矛盾突出、房價上漲較快、住房保障制度滯后等,依然是房地產市場中的突出“痛點”。
祝義才代表說:“老百姓傾其所有,或者背負巨額貸款買房,加重了生活負擔。這將導致貧富差距加大,影響社會公平,甚至危及到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全國政協委員黃維義認為,安居才能樂業。住房問題是群眾最關心、與群眾關系最直接的問題,有關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人們買不起房、住不起房的難題,切實落實好國家的政策。
百姓“住房社會保障”責任誰來承擔?
“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和監管切實負起責任。”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了政府在調控和監管中所要承擔的責任。
“控制房價漲幅是對的,但必須關注政府責任的定位,要解決大多數人即‘夾心層’的住房難題。”全國人大代表史和平說,缺乏經濟實力但住房需求強烈的中低收入階層被裹挾進市場“需方”行列,千軍萬馬擠商品住房這座獨木橋,致使房市整體供求仍偏緊,房價怎能不節節攀升?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指標增長,把房地產當作拉動經濟、帶動產業發展、增加稅收和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只注重房地產的商品屬性,忽視了其保障品屬性。
九三學社中央在一份政協提案中建議,要改革地方政府政績評價體系,將“住房保障責任”作為地方政府政績的重要評價指標,抑制“賣地建房”的投資沖動,強化政府“住房社會保障”的責任。
一直以來,房地產市場存在的暴利和信息不透明問題十分明顯,這也是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原因。全國人大代表陳惠娟認為,現在的突出問題是,一些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越位”和“缺位”。而房地產的定價機制,基本上由開發商單方面說了算。按道理,調控房價這么久了,居然一直沒有具體住房成本的資料供決策參考,調控的參照物不清楚,不能說不是一個缺陷。
“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公平,依法消除暴利,讓大多數人住得起房,這是政府部門的責任。面對樓市調控這樣一個大問題,監管部門必須就高房價對癥下藥,從政策上鼓勵加大經濟適用房和低檔房的建設比例。”陳惠娟代表說。
打擊官商勾結“問責制”能否落到實處?
“深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依法懲治房地產開發、交易、中介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對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懲治。
震驚全國的青島房地產腐敗大案中,開發商僅僅付出十幾萬元的“攻關成本”,青島市原市長助理、原嶗山區委書記王雁就大筆一揮減免了土地出讓金等1.6億元費用。隨著近年來多名黨政高官落馬,房地產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焦點。
“現在一些地方政府不惜違法用地,關鍵是患了房地產依賴癥,問責制度缺位。”史和平代表說。房價上漲帶動GDP上漲,為官員政績涂上了一層亮麗的光環。土地已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這意味著,官員不僅不必承擔責任,還成為最直接的受益者,這反過來又助長了官員抵制和化解調控政策的心態,推動房價進一步上漲。
房價高漲,除了巨大的需求外,另一個主要原因在于房地產開發是一個暴利行業。郭松海、祝義才等代表委員認為,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共同利益的利益訴求,導致樓市利益天平偏向開發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也影響到國家對樓市進行宏觀調控的效果。治愈高房價頑癥,關鍵還是靠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執行力,問責制必須問到實處!(陳芳 張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