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二手房交易市場的持續升溫,一些投機取巧分子也瞄準了其中的商機,打起了歪腦筋。日前,本報接到了蘇州市民畢女士的投訴,稱去年她就中了一家黑中介的“圈套”,導致一套價值40多萬元的房子就這樣拱手讓給了別人,實在心有不甘。據了解,除畢女士之外,“中套”這家黑中介的還有其他幾名受害者,涉及總金額達200萬元。中介老板也在完成最后一筆交易后,帶著所有的房款轉瞬“拂袖而去”,而他的“不辭而別”,給別人留下的是爭吵,是憤怒,更多的是悔恨的淚……
神秘電話讓她喜出望外
畢女士告訴記者,去年被黑中介騙走的一套47萬元的房子,最終只拿到1萬元現金不說,房子甚至還過戶到了其他人的名下,變成了別人的個人房產。由于心里一直惦記著這房子,2007年這個年也沒能過好。日前,她向記者詳細講述了事情的整個經過。
2006年10月底,她突然接到一個通神秘的電話,對方自稱是位于高新區一家名為“顥妃”的房產買賣代理機構,并告之她一個天大的喜訊,說現在有一位浙江買家正有意購買她打算出讓的近100平米的房子,讓她親自來中介公司一趟,商量具體事宜。掛完電話的畢女士雖然有些顧慮,但一聽說有人要買自己的房子,還是決定跑這一趟。“這家公司地處高新區商業集中地段,裝修體面,員工也有10來個。另外,招牌上還特別注明了‘全國連鎖’,誰會想到這樣一家貌似正規的房產代理機構,竟是騙子公司啊!我在兩家房產中介掛過賣房信息,后來才想到,電話很可能是因為這樣被泄露的。”對此,畢女士是欲哭無淚。
緊接著,第二天“顥妃”的老板翁總就興沖沖地領著買家去看了畢女士的房子,買家對房子特別滿意,一口答應以47萬元出讓價成交。但對方只肯支付1萬元現金作為定金,并承諾剩下的46萬元要等銀行落實貸款以后,交于中介,再由中介轉交給她。
見畢女士心存疑慮,翁總又拿出了公司注冊資金100萬元的文件,要她委以信任。急于出手的畢女士心想有中介做擔保,就簽訂了一份叫做《房屋買賣中介服務補充協議》。協議中第2條要求,乙方需在簽訂協議3日內支付中介方首付款17萬元。11月底,聲稱首付款已到“顥妃”的翁總,與買賣雙方一同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簽訂協議以后,翁總一直催我去辦過戶手續,說交易中心的人很忙,不早點去辦就要拖很長一段時間。他還叫我放十萬個心,說房款一到,就會叫我連同首付和貸款一起去取。”畢女士回憶道。
200多萬元資金被人套牢
房子自打過戶到別人名下后,狡猾的騙子就玩起了他的拖延戰術。畢女士開始每天跑去“顥妃”催款,而翁總每回都以房款未到為由來打發她。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不安的畢女士只好自我安慰起來:“也許真是對方貸款出現問題,需要時間。又或許自認倒霉遇上了騙子,但房子既然已經給了別人,又是通過中介的,反正找中介要錢就對了。”
自從辦理完過戶手續后,那個浙江人就再沒露過面,電話聯絡也幾乎很少,全憑中介從中搭橋。預感情況不妙的畢女士,便開始不斷地撥打買家的電話,希望能從另一頭了解到房款遲遲落實不了的真實原因。然而,買家的電話不是不通,就是無人接聽。12月1日,“顥妃”的翁總索性一并取走公司賬戶里的所有存款逃之夭夭了,這時的畢女士才如夢初醒。12月5日,畢女士向警方報了案。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同一時間,翁總在杭州開辦的分公司也只剩下了空殼子。而此人的身份證系偽造,真名根本不姓翁,是從杭州監獄刑滿釋放后,于2006年10月中旬才在蘇州開辦的這家“顥妃”房產中介公司,而這家公司并未取得營業執照,屬于“黑中介”。據調查,在畢女士之后,也有其他幾名顧客不幸相繼“中套”,共計被騙總數達到200多萬元,其中最大一筆超過了100萬元。
據“顥妃”副經理徐先生稱,他也是這起詐騙案的受害人之一。他告訴記者,他是老板從人才市場招來,擔任公司置業顧問的,副經理只是掛名,實際上是負責廣告宣傳、洽談業務等相關工作。作為老板手下的員工,對老板的真實身份自是無從查證,況且也沒有去核實的必要。“我們這邊的員工替老板白干了一個多月,一分錢工資都沒拿到。沒想到,老板連自己的員工都騙!”徐先生忿忿不平道:“他原本是讓另一名員工購買客戶那套100萬元的房子,因為手續辦不下來,他就提議讓我先買,說買下來后,再以6500元/月的租金租給他。想想自己又不吃虧,就確定成交了。依照程序,我把房款存進了自己公司的賬戶,誰知老板會卷了錢就跑啊?雖然房子已經在我名下,但賣方以為我串通老板吞了錢,要和我打官司,我現在是百口莫辯啊。”
實行資金監管才是關鍵
現在,二手房交易總量正以一個快速增長趨勢發展著,二手房服務市場成為上升行業已是不爭之事。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交易數額越龐大,監管和安全問題就越突出。今年1月份,建設部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解決房地產經紀機構挪用交易資金問題,要建立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應當發展交易保證機構,專門從事交易資金監管。買房款必須存入交易專用賬戶,交由交易保證機構監管,交易完成后轉給賣方。交易保證機構不得從事經紀業務。《通知》明確,根據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獨立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也不屬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的負債,其所有權屬于交易當事人。
由此,各地要求設立“交易資金監管機構”的呼聲四起。針對蘇州市場上頻頻出現的二手房中介投訴,尤其是中介設套“吃差價”、挪用客戶資金、“卷款逃跑”等事件,蘇州市房管局也予以了高度重視。市場管理科宋科長表示,依據《通知》,考慮到蘇州市場上確實面臨的問題,交易資金監管新政策有望今年下半年出臺,有關部門在做進一步出臺細則細化和完善該政策工作。屆時,中介“代收代付房款”的現象將一律禁止。
據悉,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日前推出了買賣雙方、中介、銀行四方見面的交易資金監管新嘗試;在天津,目前由中信銀行體系在做一個代監管的產品,有一個代收代付系統,如果經紀公司把這個用好是不可能出問題的。至于蘇州,將采納何種監管模式,有關人士表示,目前暫無定論,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模式將依據本地的實際情況,交出一份合理的解決方案。
“中介危機”敲響警鐘
近年來,房地產經紀市場極不規范、消費者對房地產經紀業普遍持懷疑態度的形勢下,不法中介惡性騙錢事件進一步加深了“中介危機”。蘇州公大律師事務所的劉志發律師認為,房產中介公司卷走客戶資金觸犯了刑法,涉嫌詐騙與非法侵占他人財物。與此同時,他還認為,利潤空間過大,運營成本過低驅使不少人甘愿冒被查處的風險,無證或無照從事房產黑中介業務,而政府監管不力是造成目前“黑中介”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這類事件不僅應該引起業主和客戶的充分警惕,而且也給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有關政府管理部門敲響了警鐘。當然,對違約違規中介的懲戒機制未能真正建立,也是造成“黑中介”猖獗的原因。劉律師說,如今辦個正規的企業或者商務咨詢公司,都有捷徑,更別說黑中介。而且,相對分散的管理,極易造成相關職能部門各自為戰,不利于聚力打擊,所以為職能部門監管加大了難度。“黑中介”一旦有利可圖,就不惜鋌而走險,現有的處罰手段和辦法在他們面前往往顯得軟弱乏力。
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面對“黑中介”,正規中介也因其本身沒有權力、沒有資格去監管市場,找不出更好的辦法,只能以旁敲側擊的形式來加以提醒。規范中介市場更重要的是,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大管理力度,比如從提高“房屋銀行”業務操作門檻、對中介公司做到全程監控、嚴格取締非法中介等方面來嚴密防范“黑中介”。(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