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手中已掌握大量證據,可以證明這次拆遷別墅是侵權行為!”別墅業主黃文勝表示,已委托律師準備材料即將起訴拆遷單位。與此同時,佛山三水區南邊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希望能與業主達成和解,不過他們也聘請律師,通過法律證明拆遷行為合法。
業主律師:強拆別墅違法
昨晚8時許,別墅業主黃文勝風塵仆仆趕回廣州,“我已經委托了兩位律師,現在已收集了大量證據,準備起訴拆遷單位!”黃文勝堅定地說。
據業主黃文勝代理律師賀奎說,黃文勝的別墅被他人強行拆除一案,強行拆除行為嚴重違法。因為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黃文勝的別墅被他人強行拆除一案中,既沒有三水區人民政府的依法責令其他部門進行行政強制拆遷,也不是由三水區人民法院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權,因此黃文勝的別墅被他人強行拆除明顯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
拆遷方:事前咨詢過律師
對于業主代理律師的說法,佛山市三水區南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表冼先生沒有作出正面回應。冼先生只表示,拆遷之前,公司方面也已咨詢過相關律師。根據他們所持有的拆遷許可證是按正規手續辦理,拆遷行為也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的。不存在違法問題。
冼先生還說,南邊公司持有佛山建設局發放的拆遷許可證和三水改革局發放的兩份拆遷文件,有足夠證據證明其合法。冼先生還表示,如果業主不愿意與公司協商,堅持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南邊公司也將聘請相關律師與黃先生對薄公堂,通過法律途徑證明自己拆遷行為合法。
網友熱議拆遷
昨日,《出差歸來別墅成廢墟》初見報端,在網上引起讀者的熱評。
不少網友表示,在沒有與業主協商,達成相關的安置補償協議,就自行強制拆除業主別墅的行為,侵害了業主的權益。其中一位網友引用剛剛通過的《物權法》說明觀點,其中第四十二條更加明確的規定了只有在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開發商個人的想法,難道是公共利益嗎?”網友表示。(涂峰 熊佳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