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棗苑的業主向本報(北京娛樂信報)投訴,稱該小區原規劃的700多平方米綠地,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擅自將其改造成住宅樓。針對住宅樓可能帶來的巨額收入,小區業主要求對售樓收入進行集體分成。
綠地變身商品房惹爭議
“這個樓在規劃時是沒有的,按照規劃應該是一塊綠地。但是,現在你看,12層的板樓。”昨日,家住花市棗苑的業主郭先生一邊指著小區的8號樓B座,一邊向記者反映。
郭先生是花市棗苑第一批入住的業主。在買房時,郭先生在規劃圖上注意到,小區規劃圖上原6號樓和原7號樓是一塊綠地。郭先生向記者展示了小區原規劃圖,規劃圖證實了他的說法。然而,記者在小區卻看到,原6、7號樓之間本應有的綠地,被一棟12層的板樓所取代。據郭先生反映,這座板樓是8號樓B座,雖然該樓早在2004年11月份就封頂了,“2005年上半年就應該裝修完了,但是至今仍然空置。”
但是,小區業主對此并不滿意。郭先生向記者透露,開發商在賣8號樓B座時,業主們就對其進行阻撓,因此直到現在,該樓一直空著。
業主要求對售樓收入分成
針對8號樓B座在銷售中可能帶來的收入,小區業主要求對售樓收入進行監管,該樓銷售帶來的盈利,應歸全體業主共有。
關于8號樓B座可能帶來的收入,郭先生給記者大致算了筆賬,該樓的占地面積約為725平方米,地上12層加兩層地下室,銷售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而小區目前的房屋銷售均價為1.3萬元,因此,銷售收入可以達到1.3億元左右。
針對8號樓B座可能帶來的的售樓收入,郭先生表示,該樓的銷售收入應由指定的銀行進行監管,然后再經過業主的表決,一起討論售樓盈利的歸宿。
小區另一名業主郝先生則表示,由于樓已經建好了,將其拆除看來不大現實,將來很有可能還要賣掉。“對于銷售收入,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刨去成本,比如售樓所得500萬,而造價是100萬,那么剩余的400萬就應該小區業主集體分成。”郝先生告訴記者。
開發商表示有規劃許可
隨后,記者以真實身份數次致電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彭友林。針對記者提出的綠地改為8號樓B座的問題,彭友林表示,“我不太清楚這個事,你問一下辦公室好嗎?”隨后,彭友林掛掉了電話。
大約5分鐘后,彭友林打通了記者的電話,建議記者采訪城建集團新聞中心主任任學才。隨后,記者電話采訪了城建集團上市公司新聞中心主任任學才。任學才告訴記者,小區項目中,“所有規劃都符合市規委的要求。”而針對本應為綠地的地塊改成住宅樓的問題,任學才表示并不清楚。
對此,小區有業主認為,“開發商在改變規劃時,也沒有通知業主。總不能偷偷地就把樓蓋起來吧?”
【律師說法】
業主可以向開發商索賠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吳建中律師認為,該建筑本身如未經批準,屬違章建筑,應由相關行政主管機關依法查處。行政機關審批不當或違反法定程序的,業主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吳建中還表示,如果該建筑已經過審批,那么這一糾紛的性質主要是違反原購房合同約定的小區規劃條件的違約責任問題,對此應當按照原購房合同的約定來處理。如果構成違約,處理的原則一般應當是賠償損失,即開發商賠償原購房業主由于規劃變更導致所購房產貶值的損失。如果合同有約定,業主可以要求退房并賠償損失。在談到賠償的數額時,吳建中表示,業主應該找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再根據評估結果確定賠償額度。
至于業主提出的分享該樓銷售利潤的要求,吳建中表示,“目前沒有法律依據。”(蔡雪婧 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