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區照相犯了什么法了?”昨天家住廣州芳村邊上某大型小區的業主在論壇上的一條帖子引起了其他業主的瘋狂跟帖。這位網名叫做“鴻景maomao”的業主稱,上周六她在小區里拍幾張照片,卻遭到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阻撓,并稱“你花錢買的只是你的房子”。與“鴻景maomao”有同樣遭遇的業主還真不少,大家在小區論壇上集體聲討物業管理公司的做法,還有業主建議組織一次集體拍照活動來示威。
保安強行要求刪去照片
據“鴻景maomao”在論壇上介紹,上周她新買了相機,想到小區里拍照,試試相機好不好使。正當她拍得起勁,“過來一個很高很壯的男的,沒穿制服,走得離我很近,板著臉,說:你在干什么,你知不知道這里是不能拍照的,你是哪里的。我說我是住泓景臺的業主,他說,業主也不能隨便拍,你花錢買的只是你的房子。
“后來他叫來了巡邏保安,不讓我走,說要把我相機里的東西都刪了。我非常生氣,強行要走,保安強行抓著我,不讓離開,態度很惡劣……如果真的不讓拍照,應該在每個地方都有告示!
物業公司:拍人可以拍風景不行
針對業主的疑惑,記者昨天致電該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一位接線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確實有這方面的規定,是開發商要求物業管理公司這么做的。在小區里拍人像可以,但是要拍小區里的風景就不行了。因為怕業主將這些照片用于商業用途。但到底什么行為才算商業用途?該工作人員又答不上來。有律師明確告訴記者,物管無權干涉業主拍照,因為綠化、草地等公共場所都屬于業主共有。(黃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