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天上午在市二中院開庭審理的北苑家園的保安殺害業主一案,因被告人律師不能來參加訴訟所以未能如期開庭。
記者在之前的采訪中發現,北苑家園的業主們對這起發生在近一年前的命案十分關注,有的人還在社區論壇上留言,希望用宣判告慰死去鄰居的在天之靈。
今日現場
家屬提出200余萬索賠
上午9點,被害業主莊某的兒子和親屬一同來到法庭。
莊某的兒子王某告訴記者,事發時,他正在北航讀大三,母親遇害對他的打擊非常大,由于沒有了經濟來源,如今他已經輟學了,現在只能在餐廳打工養活自己。
記者了解到,王某向被告人閆品三以及北京城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北苑分公司、北京城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城建興華地產有限公司提出130余萬的民事索賠。
王某認為,閆品三是北京城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北苑分公司雇用的保安,并且是在工作區域內作案。而北京城承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是北京城建興華地產有限公司指定的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因此,他們都該對小區的安全隱患承擔責任。
據了解,死者李某也有一個兒子,他向被告人和物業公司索賠68萬余元。
現場回訪
搬家的居民至今沒回來
記者昨天下午來到曾經發生命案的北苑家園紫綬園小區。當記者詢問一年前發生在這里的血案時,不少居民仍心有余悸。
特別是小區13號樓,據居民反映,發生命案的207室少有人進出,而那幾位曾經因擔心安全搬離小區的幾戶13號樓居民,至今仍未搬回來。
“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說忘就忘呢?”居民孫先生說,但他們會盡量不去想它,因為這是一段痛心疾首的往事,“我們現在也不敢對自己的孩子說這里曾發生過殺人案。”
社區論壇發布開庭消息
對于今天開庭的物業保安殺人案,不少知道此事的北苑家園業主在社區網論壇也給予了極大關注。
記者在8885北苑網業主論壇看到,版主用鮮明的紅色字體發布了“物業保安殺人案周一開庭”的專題帖。
不少業主在論壇中發表自己的看法。一些業主留言表示,周一的開庭,殺人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也可以告慰死去鄰居的在天之靈。
也有業主表示,雖然事件已經過去一年了,但所折射出的物業管理問題仍需要有關部門重視,以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一些業主表示,如果時間允許,會去法庭旁聽,但大部分業主表示,由于周一要上班,只能等待晚上買報紙了解詳細情況。
保安隊長
小區沒有再發生刑案
來旁聽案件的北苑家園紫綬園物業公司護衛大隊大隊長宋先生說,事發后,他們在小區里加裝了監控系統,24小時實施監控,攝像頭的覆蓋已經達到了沒有死角。
此后,小區沒有再發生刑事案件。
警方舉措
加裝電子監控設備
加裝探頭,增派保安,配備衛星定位儀,嚴控小區保安按點巡邏。今日上午,記者從朝陽公安分局來廣營派出所獲悉,自北苑家園紫綬園小區207室發生命案后,派出所和物業聯合,加強了小區的安全防范。
據來廣營派出所的劉所長介紹,北苑家園發生命案后,他們和物業部門聯合,在人防、物防和技防三個方面進行防范,首先是投資200多萬元,在小區加裝了電子監控設備。
不僅是紫綬園小區,其余的幾個小區也都加裝了多臺電子眼。同時,物業在小區樓門安裝防盜門,對小區實施監控。
其次是增加了保安人員的數量,對保安進行了分期、分批的輪訓,幫助提高識別犯罪、快速反應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另外,由于紫綬園小區是北苑家園中開發最早、第一個投入使用的小區,與后來的小區比起來,許多設施要差一些,針對防范范圍大、值班巡邏人員少的情況,派出所目前為36個巡邏警和該小區保安配備了衛星定位儀,每個警員的巡邏位置和小區保安巡邏的軌跡都能在派出所監控室大屏幕上看到。
案情回放
去年6月29日,曾任北京城承物業公司護衛大隊保安員閆品三,在本市朝陽區北苑家園紫綬園13號樓207室內盜竊時,被事主莊某和李某發現。
閆品三持刀猛刺2人胸背部各10余刀,致2人死亡。他搶得價值50元的手機等物。當日,閆品三被查獲歸案,所搶財物全部起獲并發還。
律師點評
保安離職時門禁卡要收回
記者今天上午就此案采訪了重光律師事務所的秦偉律師。他建議各用人單位,在保安離職時一定要及時收回相應的門禁卡、鑰匙等物品。
在關系到重要職位或高層管理人員的離職時,為保證業主的安全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或更長時間進行工作交接。
對保安實行信息化管理
秦偉律師說,根據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必須具備下列4個條件:年齡一般為18至45周歲、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而據了解,無論是正規保安還是非法保安,其年齡和身體條件一般都沒問題,但問題在于有無犯罪記錄,是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這些條件大多被“忽略”了。
秦偉律師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對保安檔案實行聯網的信息化管理。這樣一方面有利于公安部門監管;另一方面促使保安自身加強自律。
小區安保措施要跟上除上述之外,小區內監控探頭、保安定期巡邏等周密、有效的安保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方面在硬件上給予全體業主最可靠的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對犯罪分子亦有很強的心理震懾作用。(孫慧麗 王楠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