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樓房也能像住四合院一樣方便舒適。”不知道的人,也許會問這又是哪個樓盤做的售樓廣告,其實這里說的正是天通苑。不少一樓住戶都有兩個門,后門是個用柵欄圍成的院子,或種菜或養寵物。本報曾于今年4月報道了一些小區業主在小區內私搭亂建、非法占地的情況,近日,天通苑的業主又向記者反映了該小區業主“圈地”的情況。記者調查后發現,私自向外擴充自家“花園”在天通苑東二區很普遍,而物業則表示無執法權,很無奈。
現場:多占地只為能種地
走進東二區22號樓前,記者見到一位老人正在一塊約40平方米的“園子”里澆水,而這塊“園子”正是從公用綠地上圈出來的,里面種有薔薇、月季等各種花卉,還有一些蔬菜。而在另一處用柵欄圍起的“園子”,不僅種了韭菜、小蔥等蔬菜,樹下還拴著一條狗。
記者走訪中發現,該小區里私占綠地種地種菜的現象較為普遍,一些低層居民將房前屋后的綠地用木材、鐵柵欄、竹子或薔薇等圈了起來,在被圈起的范圍內綠草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香椿樹及各種花卉、蔬菜。
一位領著孫子的老大爺說:“沒人管的,都隨便弄,本來住一樓的業主就分到了自家樓下的一塊土地,現在既然沒人管,好多人就多占出一塊地,自己種點東西。”
業主:這樣對我們不公平
“因為他們私占綠地,一部分公攤面積已經私有化,我們還是按照原有的面積交物業費和供暖費,這樣對我們這些高樓層的業主實在是不公平。”一位住三樓的王先生對記者說。
另一部分業主則表示,由于小區里的綠地看上去本來很整齊的,可是各自種菜就變得很亂,很多土地都裸露在外面,破壞了小區的整體美觀。
物業:我們不能強制拆除
該小區物業的一位負責人無奈地說,“私擴公共綠地為自家花園,肯定是違法的,由于小區的老年人較多,閑了種種花、種種草,我們也曾多次和業主們協調解決,但居民們認為沒有影響到他人,堅決不拆除柵欄,改善效果甚微。而且我們不是執法人員,也不能強制拆除。”
據了解,前段時間在城管的配合下,物業管理部門曾強制拆除了幾家違法的柵欄。他們表示,還將在近期向業主們聯合發起訴訟,通過法律進一步規范業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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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綠地要承擔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第五十條規定: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用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都將承擔法律責任。個人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陳燕 胡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