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在小區里,第二天卻發現車被撞了,肇事者逃逸,無人對此負責。日前,家住海淀一小區王女士就遇上了這種堵心事。由于只上了第三者責任保險,若沒有找到撞車者,就無法在保險公司理賠。而當她找來物業公司,希望能配合處理,但物業公司有關負責人懷疑該車是在外面發生事故后停進小區的,讓她開被撞證明。記者走訪中了解到,這種問題并不少見。
小區停車被撞很普遍
王女士的遭遇并不是個別現象,住在該小區的另一位居民周先生也訴說了他的遭遇。出差兩天后回到家,習慣地瞟了一眼自己停在樓下的車,頓時心里一股氣就上來了。“我的豐田威馳轎車左邊駕駛座旁的車門不知被誰撞了,不但刮掉了油漆,還凹進一大塊。”周先生認為自己交付了停車費,物業公司有義務管好小區內的車輛,應該幫忙找到肇事人,如果沒找到肇事人,物業公司應負責賠償。但找來小區物業人員后,對方卻表示停車費不是保管費,不負責任何賠償。第二天,周先生只好自認晦氣,花了1250多元修車。
記者隨后走訪了朝陽區的幾家小區,了解到停車被撞后無人負責的現象并不少見,多數業主都是自行承擔損失。
對于小區停車被撞,物業是否應該負責,小區居民看法不一,張女士說“既然交了物業費,那么車子在小區被撞,物業公司當然要負責了”。有的業主則表示,小區停車被撞,雖說是屬于物業公司失職,但是找物業也解決不了問題,徒勞生一頓悶氣,還不如直接找保險公司實際。
物業方面感到很冤枉
針對這種的問題,記者電話采訪了王女士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面對這樣的“欲加之罪”,物業也感到很冤枉,由于沒有安裝攝像頭,很難找到肇事者。“我們物業公司本身就已經寸步難行了,如果還要對這樣的問題買單,物業公司開下去都很難了”,一位小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能做的也只是完善小區設備,加強小區管理。”
【專家說法】
物業應承擔部分責任
物業公司為了規避風險,往往強調“我提供停車場地,沒有保管義務”或是要求車主提供車子在小區被撞的證明。不少業主對此產生質疑,小區停車費究竟屬于場地出租費還是保管費?如果是場地出租那就不該收費,因為買房子時這部分公用面積業主已經付了錢;如果是保管費,物業應負責賠償。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從一定程度上說,物業公司應當承擔部分責任,小區內事故的發生,與管理有關系,比如保安有沒有按時巡邏等。如果管理上確實有漏洞,物業公司無法逃避責任,但對于處于弱勢地位的業主來說,舉證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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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應24小時看管
《北京市居住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中規定,除臨時進出小區停放車輛外,其他機動車停放人應與停車管理單位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停車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收取停車費時,要24小時有專人看管停車場或采用電子監控,防止車輛丟失。(陳燕 胡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