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開發商延期交房,后來業主認為新房的配套設施和環境達不到入住標準,為此,西山美墅館C區的業主和開發商因延期交房如何支付違約金的問題產生糾紛,導致C3、C4、C7、C8四幢豪宅閑置至今無人入住。
業主們期待,本周開發商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復,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索賠損失。
業主自述 收房日期延遲4個月
住在西山腳下,在京城夕照的流光溢彩中近望香山,是王先生購買西山美墅館房子的初衷。懷揣同樣美好憧憬的還有C區四幢樓的其他50多戶業主。
2005年,王先生選中了西山美墅館C8號樓一所200多平方米的房子,當時購入價格約為每平方米9000元。
2006年10月20日,購房合同上的交付日期到了,房子卻仍處在施工中。直到2007年2月14日,C區的50多戶業主才接到了入住通知書。
因收房標準起爭執
“那只是一張紙而已,根本沒有達到入住標準。”王先生說起收房時的情形直搖頭。
據業主們描述,拿到入住通知書后,他們就趕去看新房。C3、C4、C7、C8四幢樓的部分外立面還未竣工,部分新房的線路管道仍舊凌亂不堪,小區道路還未澆灌水泥,都是石塊和泥土。
有心細的業主發現,C7建成的樓盤和規劃圖相比,缺了一大塊,還有十幾戶房子根本沒建。業主們表示,C7的問題不解決,即使他們入住了,生活也會受影響。
“新房實際沒有達到收房標準,就應該賠償違約金。”業主們表示,他們要求開發商按合同賠付違約金,包括2月14日之后的時間段。但遭到拒絕。
據C區業主介紹,為保留證據,他們于4月9日請海淀區公證處來到西山美墅館進行拍照取證。
記者探訪 C區四幢樓無人入住
5月27日下午,記者來到了西山美墅館C區。和之前幾期樓房不同的是,C區的四幢樓全都“獨守空房”,沒有業主入住,只有幾名工人正在房內施工。
記者注意到,部分樓房的墻體上仍有幾米長的洞,門前則都是磚塊和水泥灰,電纜線路裸露在墻體外側。整整四幢樓房只有幾名工人住在一個房間里。這四幢樓的西側圍著一堵兩米多高的圍墻,幾輛起重機正在圍墻另一頭的工地施工。
此外,記者對比銷售人員提供的戶型規劃圖發現,圖上C7號樓靠西部分確實有一大塊并未出現在小區里。
B區的業主告訴記者,C區交房后一直沒有業主入住,“也沒法住,路還是一個多月前才修好的呢。”
開發商回應 分歧源于理解有誤
5月28日,全程負責C區事件的北京三九建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客服部經理蔡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房子是嚴格按照交付標準發放入住通知書的。
蔡維說,C區的確出現延期交房至今年2月14日,公司應該按合同向業主支付每天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但2月14日發放入住通知時,小區已經達到交房要求,并沒違約。”
至于小區道路、樓房外立面、線路管道等業主質疑的問題,蔡維并沒直接回復記者,只是一再強調已達交房要求。
至于C7未建部分樓房,蔡維稱準備建,但何時建好,他也說不好。蔡維告訴記者,之所以和業主對延期交房的賠付時間跨度出現分歧,是由于理解上出現問題。
今天上午,蔡維再次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仍未和業主達成一致,公司老總正在起草一份《致業主函》,如業主不接受函件內容,將于近日和業主進行面談。
業主算賬
根據業主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開發商延期交房每天按預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標準賠付。
以C4業主張力(化名)為例,一次性付清單價9000元/平方米、共215平方米的房子總價193.5萬元。
如延期交房,開發商每天賠付款額:已付房款193.5萬元×(3/10000)=580.5元。
業主認為截至6月4日,應賠付580.5元×229天≈13.69萬元。
開發商認為只需賠付至2月14日為:580.5元×117天≈6.79萬元。二者相差懸殊。
律師觀點
應以實際入住條件為賠付依據
“延期交房違約金賠付不能簡單以入住通知書時間為依據,”北京市律協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賠付應以房子是否真正達到入住標準做依據,必須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進行規范。邱律師認為,如經過審核后發現的確未達到入住標準的,業主可要求延長賠付時間。
據邱律師介紹,目前房地產界延期交房的事件十分普遍,是一個應該引起重視的行業現象。
相關事件鏈接
5月25日,據《新京報》報道,豐臺區東鐵匠營狀元城小區開發商購房合同中承諾是2006年9月30日交房,但一直延期,五次承諾五次延期。延期原因涉及拆遷受阻、配套工程遲完工、工程款的支付等多種原因。
據《京華時報》5月25日報道,馬甸橋東的華龍大廈合同書表明于2004年12月交房。到了交房期限,開發商一紙通知函將交房日期延至2005年6月28日,從此,交房一再延期。從2005年6月28日延至2005年8月初,至力爭2005年10月30日交房,再至2006年3月底,至今仍未交房。(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