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廣州最牛的釘子戶———荔灣區龍津東路604號的潘宅屹立3年,于昨日下午5時被夷為平地。荔灣區法院執行庭依法實行強拆,拆遷過程中由于遭遇潑硫酸、噴不明氣體等暴力行為,潘偉業等3人被司法拘留。十幾個執行法官和法警受輕微傷,一人吸入不明氣體送院治療,現已出院。
潘偉業:“給個天安門也不要!”
據荔灣區法院介紹,2004年下半年,康王路龍津路交界處地塊內的442戶拆遷戶中,除龍津東路604、606號房屋的住戶外,其他均已順利搬遷并安置完畢。龍津東路604、606號房屋建筑面積共324.4平方米,物業5人共有,潘偉業占1/5產權(折合建筑面積約64.88平方米)。
荔灣區法院稱,強拆前,荔灣區法院執行局領導、執行法官曾十多次前往潘偉業的住處協商,但潘偉業均以粗言謾罵相待,表示只能“同地段、同面積、同朝向、同新舊程度”安置,否則“給個天安門都不要”,甚至還采取寫遺書、準備引燃煤氣瓶等過激行為對抗。針對潘偉業的要求,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多次帶著各種安置方案前往潘偉業家中協商,如區建設局另外提供了荔灣區周門北路某低層房屋(建筑面積83.2平方米)和荔灣區康王中路惠城花園一套房屋(建筑面積83.71平方米)等兩處房屋給潘偉業選擇異地永遷安置補償;或由潘偉業委托房屋評估機構對其房屋作出評估,由區建設局作價補償。但潘偉業始終不予理睬,并將安置方案的有關材料扔出門外。
三人潑硫酸被司法拘留
根據荔灣區法院的相關判決,2007年5月8日是潘家搬離的最后期限,6月15日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予以強制執行。現在潘家被安置在荔灣區康王中路惠城花園一套建筑面積83.71平方米的房屋里。由于潘偉業、肖某、胡某采取潑硫酸、噴不明氣體等行為暴力抗拒執行,荔灣區法院依法將其司法拘留。
據了解,目前潘家的家具和用品在強拆前已經由有關人員運到上述惠城花園單位。而到記者截稿為止,潘偉業的妻子仍逗留在荔灣區法院內。潘太雖然承認丈夫有過激行為,但對搬到強制安置地址尚未表同意,而上學在校的潘偉業兒子,放學后滯留學校由親戚領回代管。
強拆現場
執法人員鐵錘砸門進屋
昨日上午強制搬遷,11時開始拆樓,到下午5時,廣州牛釘龍津東路604、606號成了一堆瓦礫。幾百市民圍觀拆樓。龍津路下午2時40分后數度封閉,車龍一直延伸到人民中路。
上午10時45分,記者趕到位于西關老城的“潘宅”,只見騎樓兩邊的人行道已被警方用警戒線封鎖了近四百平方米的區域,但中間的龍津東路車行道則并未封閉。馬路邊停靠有3輛警車,大約有20多名身穿制服的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30多名頭帶安全帽的拆遷人員則在潘宅外墻搭建竹棚。
潘宅樓頂懸掛的白底紅字的大幅抗議標語已經被拆遷人員收起,一樓門窗緊閉,除了幾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外,并沒有看見潘宅的屋主潘偉業。樓房內也看不到任何的家具物品。
記者了解到,上午10時30分左右,潘太和兩個前來“支援”的朋友被警察強行帶上警車,而稍后潘偉業被單獨帶上警車。有街坊稱,當時潘偉業被警察從屋內帶出時,頭上套有黑色膠袋,留有兩個小洞方便露眼,手上戴著手銬。
圍觀街坊稱,早上談判不成,潘家往外潑硫酸。執法人員用錘子把趟櫳門打出一個洞來,強制入內制服潘偉業等人。其間,有十幾個執行法官和法警受到輕微傷,一人吸入不明氣體送院治療。
潘偉業等人被警察帶走后,頭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員分兩批,一批搭起腳手架,一批搬出潘家物品。11時前已經搬空家當,強拆行動開始展開。
下午5時左右,604、606號樓已不復存在,廣州牛釘只剩一堆瓦礫。
(記者 任磊斌 鐘起龍 通訊員 荔宣 實習生 陳遠 羅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