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先生簽購房協議時,物業告知業主子女上學可享受免去6萬元捐資助學費的優惠,今年7月房先生孩子入學時,物業要求房先生再簽一份協議,保證子女上學期間不能轉讓房產,否則就要交6萬元捐資助學費。
業主不滿
協議限制房產轉讓自由
房先生稱,2001年他購買了豐臺區怡;▓@小區的一套房,簽購房協議時,他看到上面標明了該小區業主子女可以享受優先入學的權利,并且能免去6萬元的捐資入學費。但到今年7月,房先生的孩子到了入學年齡,需要在北京實驗二小怡海分校入學,怡海花園物業告訴他需要再簽一份協議,規定業主在子女就學期間不能轉讓房產,如果違約,則需要交6萬元的捐資助學費。房先生對此非常不滿,“我不確定我是否要轉讓房產,但買房時都已經簽好協議了,現在為什么要我再簽這個協議?”他說,他覺得這個協議很不合理,這樣限制了他轉讓自己房產的自由。
物業回應
保證業主子女優先入學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王女士稱,開發商和北京實驗二小怡海分校是聯辦單位,物業讓業主簽協議是保障業主子女優先入學和免交捐資助學費的權利。昨天下午,業主房先生與物業公司負責人協商后達成一致,房先生簽保證書,房先生身份是怡海花園的業主期間,就可以享受免交捐資助學費的優惠,一旦業主身份變更,就自變更之日起到其子女小學畢業,繳納每年1萬元的捐資助學費。
昨天,實驗二小怡海分校教務處值班老師證實,只要是該小區的業主確實可以免交6萬元捐資助學費。(艾斌 曹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