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業主個人資料(包括電話、住址、職業等)無端被各類商家知曉、業主頻繁遭遇電話營銷騷擾的現象在深圳不斷發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勢,令業主苦不堪言,這一現象從政府主管部門層面終于有了回應。昨日,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嚴禁泄露販賣業主個人資料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物業管理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業主個人資料實行專人管理,嚴防泄露。
《通知》提出的具體措施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業主個人資料實行專人管理,嚴防泄露。物業管理企業應指定專人對業主個人資料進行管理,排查容易泄露資料的各個環節,并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規章制度,如企業人員流動性大,就要防止離職員工私自將有關資料帶走并泄露,建立嚴格的交接制度;加強員工教育,樹立法制意識,保護業主個人資料是物業管理企業及其員工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經常教育員工遵紀守法,不要因貪圖個人小利而影響了整個企業的聲譽,自覺抵制泄露、販賣業主個人資料的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業主電話、地址等個人資料,未經授權不得轉讓、販賣。因此,泄露、販賣業主個人資料屬于侵權行為,將引來法律糾紛。”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能擁有業主詳細資料的不外乎4個對象:售樓處、樓盤物業管理公司、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處以及銀行,通常售樓處和物業管理公司是泄露業主信息的主要渠道來源,他們向裝修公司、房屋中介或其他商品推銷商買賣業主資料已成公開的秘密。《通知》的出臺,從規章制度和法律角度對物業泄露業主信息的現象納入了政府層面管理的視野,有利于保護業主信息。(佘慧萍 俞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