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中的集中供暖變成小鍋爐入戶供暖,認為此改動既危險又費錢,新街口桃園小區業主黃先生狀告開發商和設計方,要求他們修改供暖方式,并賠款一萬元。近日,宣武法院受理此案。
黃先生說,2001年,開發商北京西都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和他簽回遷協議時承諾,小區的供暖方式為集中供暖。但他于2003年入住后發現,供暖方式改成了分戶供暖,家里廚房放了一個燃氣采暖爐。
“廚房本來就小,又加了個小鍋爐,占用空間不說,問題是又危險又費錢!”黃先生向市規委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反映問題。2005年1月底,該辦公室回復說,通過復審設計單位華通設計顧問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小區施工圖,認為黃先生所在樓燃氣采暖裝置的設計不符合設計規范,會影響采暖裝置的維修和使用。
設計單位給市規委的回復稱,小區原本設計為集中供暖。但施工圖完成后,因熱力問題未解決,開發商要求設計單位將圖紙改成壁掛式燃氣爐方式供暖。但這一改動,并未經過市規委審批。
對于“熱力問題未能解決”的說法,黃先生并不認可,他說自己咨詢過熱力公司,對方說該小區可以通熱力。黃先生要求開發商和設計單位按照市規委的意見修改燃氣采暖施工圖,并賠償他一萬元損失。
昨天,北京西都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辦公室的呂女士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已委托律師應訴,對于具體情況,她讓記者詢問一楊姓總工程師,但記者根據呂女士提供的電話,至截稿時仍未能找到對方。而華通設計顧問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只是應開發商的要求修改方案,對于方案的報審工作他們不負責。(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