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裂開一條大縫,大雨之后新居水漫金山。昨天,玉竹園業主汪先生向記者傾訴了他的煩心事。汪先生說,“由于物業的推諉”,事發兩個月索賠毫無進展。物業卻說業主索賠額過高。
業主:新房漏雨被泡索賠無門
汪先生回憶說,今年5月22日一場大雨后,他下班到家驚呆了。“客廳屋頂嚴重變形起包滴水,雨水淋濕沙發,臥室的竹地板被泡得變了形,電視機也進了水,圖像不穩定,噪聲巨大。”
“都是陽臺屋頂的裂縫惹的禍。”汪先生家位于頂層,2005年入住。2006年3月,他發現主臥陽臺屋頂漏雨。原來,房屋頂面有一條5厘米長的裂痕。“物業公司雖然答應維修,但一直沒修。此后屋頂裂痕繼續擴大,很快超過30厘米,一下雨就漏。”
汪先生說,當時維修工到場后,認為天黑無法處理,讓等次日物業上班再說。在汪先生的強烈要求下,當晚來了一位工程師,對頂面做了應急處理。次日,汪先生找到物業辦公室王主任,對方表示天晴后再做防水處理。但賠償問題他做不了主,只能找開發商解決。可是,“開發商卻說房屋管理已承包給物業了,只能找物業公司處理此事。雙方相互推諉,索賠毫無進展。”王先生氣憤地說。
物業:“獅子大開口就一分也不賠”
據汪先生說,前不久他又與物業公司溝通,答復是可以適當賠償他的損失,但要向裝修公司咨詢費用后再決定。
“后來物業公司答復我,只能給我家免一年物業費。如果不同意,他就不管了。”汪先生告訴記者,這樣的結果令他無法接受。“我家的損失至少在4000元以上。可是一年的物業費只有432元。開發商和物業的做法太過分,我已經做好了訴訟的準備。”
直到記者發稿時,記者仍然未能與該項目開發商取得聯系。物業公司的王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家的損失情況根本用不了4000元,要是獅子大開口,我一分也不賠,最好心平氣和坐下來協商!”(韓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