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海淀區北太平路16號院的王女士(化名)不久前接到物業新一年的收費通知。所收的費用較往年增加了不少,王女士質疑其中不少項目“師出無名”。王女士向北京市非緊急救助中心12345反映了自己的困惑。昨天,記者來到該小區進行了采訪。
4萬元買下車位產權
北太平路16號院是一所機關大院,里面住著多家單位的職工。住在6號樓的王女士在當初分配房子時得到了一個地下車位,并花4萬元將其購買下來。
王女士拿出一份2004年簽署的“地下停車位購買協議書”,上面清楚地寫道:乙方(王女士家)自付清車位購買款之日起,即擁有該車位的產權。此后,王女士只需向物業每年繳納200余元的車位管理費即可。
車位憑空漲出24.4平方米
“今年8月份又到了交費時間,可是在這個收費單上,我們的車位面積從16.1平方米一下子增加到40.5平方米。說漲就漲,這也太隨意了吧。”王女士家的車位沒有憑空變大,但是怎么多出來了24.4平方米的面積呢?原來這是小區物業計量地下車庫中過道的總面積后,算出的均攤面積。“物業說,車不可能被人抬著放到車位里,肯定要走過道。因此過道的面積要一起收取管理費。這就不合理了,車還會路過地面的道路呢,難道連那里的面積也一起算進來不成?”王女士頗是不解。
一個車位憑啥交兩份錢?
王女士家的這個地下車位還給他們帶來了另一個麻煩。“幾天前,一直負責提供地下車庫管理員的某單位說要自今年起收取每年200余元的車位管理費。這不就和物業費重復了么嗎?”
王女士向記者出示了物業公司列出的今年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其中住房和地下車位統一按照每年每平方米9.11元收取。這9.11元包括綠化費、化糞池清掏費、住宅管理費和高壓水泵維修保養費等與地下車位完全不相干的費用。
王女士認為地下車位也按這個標準收有些不合理。盡管如此,但由于費用較低,王女士還是每年如期上交,并未拖欠。現在又多出另一家單位收取同樣性質的費用,王女士表示堅決反對:“我只能交一份。”
物業已決定取消重復收費
記者隨后來到負責小區管理的翔達物業公司,一位經營部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說:“我最近聽到不少居民對這次物業費的收取有意見。公司領導考慮到9.11元的物業費對地下車位來說確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因此決定今年完全取消車位管理費。但是,中鐵建設集團負責給我們提供車庫管理員,4名車庫管理員要發工資,因此他們收取的費用,居民還是要上交的。”(黃敬 駱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