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
不還貸款成被告
“截止到今年7月,被告就已經連續5個月沒有還按揭了,我們多次催告,但都沒有回音,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昨天下午3時30分左右,在合肥市廬陽區法院審判法庭內,銀行代理律師向法官陳述道。
被告小佟(化名)沒有出庭。他因沒有按時向銀行支付貸款本息,被銀行告上了法庭。
◆現象
房貸違約案增多
“今年房貸違約案件確實很多,僅這一周就要開10個庭”,合肥市廬陽區法院民二庭庭長房維平告訴記者,截至目前因貸款者不還貸款而被銀行訴訟到法院的案件就有近百起。
“我今天還要到立案庭去一趟,還有14個因房貸違約而引起的訴訟要立案。”安徽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鄧蘭美說,她手頭還有30多起此類案件已經受理或正在審理中。
◆原因
經濟實力跟不上
鄧蘭美告訴記者,不還款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是把錢拿去炒股了,有的是經營不善虧本了等,但大多數都是因為經濟狀況跟不上,拿不出錢來償還。
據房維平庭長介紹,這些房貸違約的案件所涉及的房產,很多都不是用于自住的房屋,“很多時候,我們去送達傳票,會發現這些房子已經出租給別人了,甚至有的是空著的”。這就說明,很多房貸違約者可能把買房作為一種投資,或者用房產作抵押以進行經營。“一旦投資失誤或者經營出現虧損,自然拿不出錢來償還貸款”。
◆代價
損失的不僅是錢
據介紹,此類案件的處理結果一般有三種:被告主動將所欠貸款本息還清,銀行撤訴;雙方達成和解,約定被告限期償還所欠貸款本息;被告拒不交錢,法院判決,最后通過強制執行將抵押房產拍賣。
“不管以哪種方式結案,違約者都會有一定損失。”房維平庭長說,“律師費、訴訟費,加上延遲交款所需支付的利息,而且房子拍賣的價格有時會比市場價低等,這是違約者要承擔的經濟損失。此外,萬一違約行為再被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將可能影響到以后的貸款等。”
◆支招
理性購房量力行
據悉,目前合肥房貸按揭糾紛中,中青年人占了很大一部分。這些人大都從事服務業或者個體銷售業,有的收入水平不高,有的收入極不穩定。“很多年輕人還沒有經濟實力去買房,但是由于擔心房價上漲、急于結婚等原因,便搬出家底子成了‘房奴’,結果一旦個人工作出了問題或者經營不善,便直接影響他們按月還貸。”鄧蘭美說。
此外,鄧蘭美律師還提醒購房者在貸款購房過程中量力而行,買房要客觀估計自身的能力,根據自己收入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表,還要預備一部分資金進行風險儲備,以免被高額貸款所制影響職業發展,或陷于房貸糾紛。(廬法、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