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方都市報)近日連續報道了二手房交易中的黑幕,引起市民熱烈關注。而今年省兩會期間,省政協委員簡松年就提交提案,建議效仿香港,由律師負責處理保管及交收樓款,同時引入保險制度。日前省建設廳作出答復,表示將予以采納并逐步推進。
簡松年表示,現在由物業代理中介處理二手房的買賣,如果中介收到樓款后,拿去炒買股票失利或挪款失蹤的話,買家或業主可能會“屋”“財”兩空。為此,他建議參考現時香港的做法,由律師負責處理保管及交收樓款。另外,訂立完善法規,規管中介物業代理,專款專用買賣樓款,不得擅自挪用其他方面。上述兩種情況可引入保險制度,成立彌償基金,由每單買賣物業收取某百分比費作為基金之用。
此外,簡松年認為,應該由產權交易所設立專門部門監管物業買賣樓款及交收,以便樓房買賣及產權辦理完成后,買方可取得樓房入住,而賣方可收取全部樓款。
省建設廳答復稱,政協委員的建議很有前瞻性和建設性,將予以采納和逐步推動,特別是提出的引入律師、保險制度等,是我們今后應該努力的方向。目前,該廳正在配合建設部制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加強機構和執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制定執業行為規范、嚴格委托代理程序、設定處罰條款等。
專家支招
買房第一關 先驗房產證
資深中介介紹,買家關鍵要明確住房產權
二手房交易涉及到從房源到談價、簽約、過戶等諸多環節,每一個環節對不熟悉行情的人來說,都有著諸多灰色地帶。中介行業專家認為,房產性質屬于交易的第一個關口。買二手房的人,首先要查驗房產證。
阿斌在中介行業工作多年,是一名老房產經紀。他介紹,房產性質這個關口一般需要防范三個方面,一是房屋性質,比如如果是集資房,按廣州目前的規定,是肯定不能上市交易的。這樣的房子接過手來交易,只能是地下交易;再是房屋有無被抵押,有的是因為原業主還未還清貸款,抵押給了銀行,這在買賣交易中,就需要買家首先替業主贖契;如果是因其它原因,抵押給了法院或其他,則交易時會更加麻煩,需要首先解套。第三方面,則是前來放盤的人,究竟是業主還是委托代理人,是委托代理人,則買方必須要查驗房產證上的業主委托證明,否則容易出現糾紛。
從事房產中介工作多年的黃先生也認為,二手房無論房源如何,只要產權清晰,申請交易的手續差別不大,買家關鍵是要明確住房的產權。而黃先生認為,現在購買二手房最主要的問題,是一些有實力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先看準房源的升值潛力,通過委托代理等方式,跟賣主壓價把房子吃下來,轉而用高價賣。
昨日,記者走訪了五羊新城附近的五家地產中介,絕大多數中介都表示自己所售租的房產在產權方面絕對沒問題,都是房東自己來放盤交易的。一家小公司地產中介阿莉稱,大的地產中介競爭激烈,所以會不擇手段,而小中介全是業主一手放盤,一般沒有委托代理。(朱豐俊 楊曉紅 吳旦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