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起實施的《物權法》,正在悄然催生滬上部分小區的諸多新變化!段餀喾ā访鞔_,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憑借這一規定,滬上已有小區意欲先行“試水”,開始籌謀實現“業主自治”的全新突破:即由業主委員會委托職業經理人擔任小區“CEO”,由“職業管家”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突然“玩失蹤”,曾令得源公寓小區的業主一度陷入物業服務的“真空”狀態。之后,這個僅有44戶人家的“迷你小區”無奈之下選擇了“自治”,由業委會挑起大梁!段餀喾ā穼嵤┖,得源公寓小區的業主找到了新方向,計劃將“自治”升級,擬在滬上首度聘請獨立物業經理,實行業主自行管理物業。
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上海建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安成指出,業委會對公有部位進行自治管理得到法律上的明確,并有可能最先在一些中小樓盤實現突破。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長蔡興發表示,“自治”管理作為一種管理模式剛為人們所了解,在執行過程中仍有可能遇到問題。不過,申城目前有數百個小型社區,具備一大批有能力獨自統領小區的物業“帥才”。一旦自主管理模式取得突破,將有可能成為眾多小區的表率。
[事件回放]
物業“隱退”,業委會嘗試“自治”
位于天等路上的得源公寓于1999年開發建成。2006年4月1日,得源公寓原物業公司以“長期虧損且合同期滿”為由悄然“隱退”,小區的保安、保潔、維修等工作隨之陷入癱瘓。
此時,新成立的業主委員會臨危受命,成為小區的“臨時管家”。業委會主任歐陽福生告訴記者,一時間找不到新的物業公司,業委會的5名成員只得開始嘗試業主“自治”。雖然只是摸著石頭過河,不料一年半過去了,小區物業管理并未出現混亂局面,而且環境面貌煥然一新。
為了充分發揮自主管理自由度大的優勢,歐陽福生盡量精簡環節、節省開支,除了直接聘請保潔員,小區原來的保安受到了真誠挽留,“他們對小區相當熟悉,算是大家的老朋友!
基礎工作安排妥當,業委會成員開始考慮完善小區的每一個環節。小區道路拓寬了,原本雜草叢生的綠化帶如今早已被花花草草裝扮一新,堆放雜物的死角清理干凈后,用碎石裝點起路面。而小區內的停車難問題,也在“擠出”12個車位之后迎刃而解。之后,業委會成員又追討回了20多萬元的維修基金,這筆費用至今仍分文未動。
“現在小區業主像是一家人!睒I主張有妹告訴記者,原來大家不過是點頭之交,現在卻體會到了“遠親不如近鄰”的真諦。小區門衛每人一套的四季制服由業主仲維山、李英及業委會成員等人出資贊助,而居民樓外擺放的裝飾性盆景都是由“花司令”趙陸軍精心培育灌溉,就連小區大門口的伸縮鐵門,也都是由業主出資置換。
記者在小區內發現,破舊垃圾箱的裂口焊接后用粗鐵絲牢固地“縫制”在了一起,原來,這是業主張生貴的“絕活”,而朱文樓也不吝惜自己的一技之長,義務承擔起小區水電等設施的維修工作。
“這些都節省了小區的大量開支!辈贿^,雖然大家的熱情高漲,但這樣的方式,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事件進展]
“迷你小區”意欲升級“業主自治”
過去這段時間,業委會成員為小區傾注了大量心血,但由于大家都有固定工作,在時間和精力上耗費過大。業委會成員和一些熱心業主甚至還放棄了4個雙休日,義務為小區改造了樓頂水箱。對于煥然一新的小區面貌,業主們都感到很欣慰,但是小區物業管理的道路還很長,怎樣將小區管理很好地延續下去,才是業委會更應該考慮的問題。
得源公寓雖為僅有一幢7層樓房4個單元的超小型“袖珍小區”,但卻是集售后公房、動遷房、商品房為一體的混合小區。
“原來存在兩種收費標準!睔W陽福生告訴記者,商品房和動遷房每月每戶的物業費分別為60多元和80多元,而售后公房僅繳18元。由于這是個只有44戶人家的“迷你小區”,即使業主全額繳付物業費,每月各項開銷依然入不敷出,“而這也是原物業撤出的理由之一!蹦壳,小區已經統一了物業收費,僅有一戶售后公房業主拒繳費用。但由于開銷大,修路、清理水箱等都還是業主墊資進行。
“我們之前也找過好幾家物業公司,但一直不順利!庇捎谛^太過“迷你”,很難吸引物業公司入駐,同時又擔心請來的“管家”不如意,“自治”便只能堅持到現在。
“我們發現,業主自治有了一種新途徑!彪S著《物權法》實施,歐陽福生等人開始醞釀“自治”升級。即業主不必“親力親為”,由業主委員會委托職業經理人擔任小區“CEO”,由“職業管家”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
小區“CEO”和原物業公司經理的差別在于,他是受聘于業委會而非其所在的物業公司,除領取報酬外,一切結余的利潤歸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自主管理順利,小區的管理費用還有可能因此扭虧為盈,小區依然是業主“說了算”,“自治”的本質并未改變。
[業內回應]
物業經理渴望直接受雇于業主
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長蔡興發表示,國家有關部門新的規定中強調了物業從業人員的資格制度,其中包括物業管理師制度,但物業管理師制度目前還主要是針對物業服務企業。
“‘職業管家’目前尚無特殊資質的規定!辈膛d發表示,相對于物業服務企業而言,聘請“職業管家”只能靠合同進行約定,風險較大,他建議,小區在選擇“CEO”人選時,最好考慮有多年從業經驗的人員,并且得到所在地政府部門的支持、認可,并由他們負責監管。
“為小區業主打工是職業經理人的夢想。”孫清已經在行業內有超過10年的工作經驗,他表示,受聘于物業公司的小區經理雖然反復強調是為業主服務,但其行為受到了所在物業公司的種種制約,一旦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產生矛盾,小區經理大多處于一種尷尬的位置,一方是服務工作的對象,另一方卻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往往很難與業主真正溝通。
而以物業經理的身份受聘于業主,“東家”和服務對象合二為一,通過組織協調業委會聘請的保安、保潔等人員,幫助業主實現對小區物業的管理,“這樣才能真正達到職業的理想”。他表示,和他一樣有著類似想法的物業經理還有很多。
[專家觀點]
小區“自治”可能在中小樓盤最先突破
“‘自治’管理對于小型社區更加適合!辈膛d發告訴記者,“迷你社區”規模小,而物業企業的成本較高,在資金上難以維持,很難確保服務質量。同時,這種類型的小區,物業類型比較簡單,業主本身需求不高,采取自管模式,反倒能夠降低成本,在管理方式上也比較靈活。他強調,小區采用哪種物業管理模式,都應從維護權益人的利益出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這實際上明確了三種物業管理模式,即業主自治管理、物業服務公司管理、專業公司管理(或職業經理人管理)。
《物權法》讓業主“自治”沒有了法律障礙,但具體操作仍可能面臨不少問題,比如上繳物業費的稅收問題,由于業委會并非企業法人,沒有適用的財務制度,這些問題都讓自治管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無章可循。同時,目前的業委會制度本身也有許多問題,在監管上可能存在漏洞。
申城目前有數百個小型社區,具備一大批有能力獨自統領小區的物業“帥才”。一旦自主管理模式取得突破,將有可能成為眾多小區的表率。
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上海建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安成指出,業委會對公有部位進行自治管理得到法律上的明確,并有可能最先在一些中小樓盤實現突破。宋安成還認為,由于物業管理工作的復雜性,純粹的“自管”可能在大型社區難以推行。
他山之石
泰興西城步行街按面積分攤費用
泰興西城步行街共有138戶業主。自治管理后,小區衛生、下水道疏通、屋頂檢查、花草管理等物管事宜和業委會辦公開支都來自于物業管理費,所耗費用按用房性質不同,根據面積進行分攤,根據這個收費標準,每月向業主收取費用。
北京品閣小區嘗試"公司制"自治
北京三自品格社區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在海淀區工商局注冊成立,公司的股東是全體業主,股東代表由7名業委會委員擔任,業委會主任擔任總經理。這種"公司制"業主自治管理成為小區管理模式的新探索。(周夏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