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駕車回小區對業主來說很平常,然而,家住閔行顓橋鎮榮盛苑的業主楊先生近日卻面臨小區物業方面下達的“免入令”。原來,他駕駛的33座公司大巴屢次受到小區其他業主的投訴,為此不得不多次遷移停車位置,從小區主干道轉移到偏僻的角落,但始終得不到其他業主的諒解。為避免大巴遭遇橫在小區門口的尷尬,經初步協商,楊先生暫時將大巴停在離小區5分鐘路程的馬路上。
大巴司機付了停車費,就該進小區
“為什么不讓我開的大巴停進小區?”上周四晚7時許,閔行區榮盛苑小區門前,駕駛大巴的業主楊先生被物業攔在門外。幾經交涉,保安始終不肯讓步,楊先生只得將大巴暫時停在小區外面。
“作為業主,每月按時交納停車費,物業不讓我停大巴的做法實在讓我看不懂。”晨報社區電話那頭的楊先生,顯得有些激動,按照他的想法,他今后也許只能把大巴停在小區門口。
楊先生平日駕駛的是一輛33座公司大巴,每天早上7點準時出門,晚上7點左右下班回到小區。與他一樣,楊先生的兩位鄰居也是駕駛大巴的司機,于是小區內便出現了每晚3輛大巴常駐的場面。據楊先生回憶,物業方面第一次通知“有業主投訴他開的大巴噪音大”時,他還特意把大巴從小區的主干道轉移到較偏僻的角落。除了發動大巴之時,他幾乎把大巴發出的噪音降到了最低點。“每天下班回家,都不希望在停車問題上傷腦筋。”如今,物業方面正式不允許這3輛大巴進小區,讓楊先生沒了方向。
其他業主過夜大巴太擾民
小區物業經理表示,大巴停在小區過夜,經常引起停車區域附近業主的反感,業主普遍認為,夜間和清早大巴發動時的噪音擾民,而且小區道路的承受能力差,容易被這些重型車輛損壞。“物業服務必須滿足大部分業主的需求。”據此,物業公司經理下令,保安對上述車輛一律不予放入。
物業方面認為,他們并不是有意與個別業主過不去,保安阻攔大巴進入小區,是基于自己的職責。“之前沒有大巴和卡車進入小區的規定,從而造成了業主的不理解。”目前,物業正在與居委會商議,將制訂更詳盡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
目前,楊先生的大巴被暫時安排停在離小區5分鐘路程的馬路上,他希望能與物業協商,有一個更好的停車位。
律師觀點車輛停放小區應有規定
上海凌云永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黔林認為,大巴、卡車等大型車輛停入住宅小區,會存在侵占通行道路、制造噪音污染等情況,一些物業允許大巴停放在小區,并不符合小區的功能定位。目前,本市部分小區業委會制訂了車輛進出小區的規定,其中明確集裝箱車、貨車(2噸以上)、客車(22座以上)、拖拉機、工程車等車輛不能在小區過夜停放。(崔建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