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河南省鄭州市民李先生來說,他近期關注的焦點,一個是黨的十七大,另一個就是鄭州的物業收費問題。
前不久,鄭州市向社會廣泛征求對《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的意見。其中,對物業收費“同級不同費”的相關規定頗為引人關注。
“據我了解,目前北京很多小區物業服務的政府指導價不過幾毛錢,而鄭州很多小區都超過了1元,這個標準不低了。再調高,我們難以接受。”李先生對記者說。
而物業公司對此則認為,鄭州市從1998年出臺物業收費政府指導價至今,收費標準一直沒有調整過,這已給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帶來了危機。
收費現狀:物業收費“參差不齊”
“你收三毛八、他收四毛三、我收五毛……買房已經夠讓我費心的了,如果每月再為數額不小的物業費費心勞神,我的生活壓力就太大了。”鄭州市民王女士近段時間一直忙著購置新房,雖說新房尚未買到,但王女士從讓人眼花繚亂的樓盤中發現了物業收費的“怪現象”。
據了解,目前,鄭州市根據住房類別和物業公司資質級別確定物業收費標準。如果高層住宅樓的物業管理聘請的是一級物業公司,業主每個月要按1.10元/平方米的標準交費;如果多層住宅樓的物業管理聘請的是四級物業公司,每月收費標準僅為0.20元/平方米。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同級不同費”的物業收費情況在鄭州普遍存在。
在漢飛城市花園,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小區多層樓房執行的是一級物業收費標準,物業費每平方米四毛三分錢;而在鑫苑國際城市花園,同樣是一級物業服務的多層樓房,物業收費為每平方米五毛錢;在威尼斯水城,懸掛在小區物業公司門口的公告牌上明確標注,小區屬于多層一級物業,物業費每平方米四毛三分錢。
一位樓盤銷售人員說,由于各樓盤提供的諸如電子監控等配套服務在質量、檔次上存在高低、有無之分,物業收費才會在“同一級別”下“千差萬別”。
普通市民:政府限價應細化服務項目
“物業管理收費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政府應規定收費上限。”不少市民這樣認為。
鄭州市民劉女士建議,政府定價時應該把物業能夠提供的服務一條一條列出來,分別定價。滿足一條,給一條的錢,這樣才公平。“比如,公共設施維護多少錢、綠化養護多少錢、門衛安全多少錢。根據達到的不同標準還可以再細化,一項達標給一項的錢。如果物業公司收費不規范或者沒按標準進行收費,業主有權向政府部門反映情況或舉報,政府部門出面進行處理。”
記者查詢《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發現,其中并沒有對物業收費的級別、標準進行明確劃分。其第37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也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的收費項目和數額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
明鴻新城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徐肖兵則認為,物業收費標準如果清清楚楚地算給業主看,雙方就好協調了,政府應該對此進行明確規定。
物業公司:收費標準應定期調整
河南萬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周葉說,鄭州市向社會征求意見的《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第40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多層、高層住宅物業前期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政府指導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規定,是適宜操作的。不過,鄭州市1998年出臺物業收費政府指導價至今,收費標準沒有調整過。”周葉說。
“物業公司60%的花費用于人力成本。1998年,鄭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40元/月,目前已經是650元/月了。”河南索克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姜芳說,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調整一次,但物業收費多年不變,這給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帶來了危機。
“都知道物業公司職工工資低。如果定價標準過低,將影響到物業公司無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一物業公司負責人說。
多位物業管理公司的人員認為,政府應明確規定,物業收費標準多長時間調整一次。
有關部門:指導價有浮動幅度
鄭州市物業與房地產協會一工作人員說,他們只負責對小區物業公司進行業務指導,具體的收費標準及定價由鄭州市物價局核準。
鄭州市物價局有關人員說,根據《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鄭州市普通住宅(含多層、高層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按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具體的物業收費標準。“也就是說,盡管屬于同級物業,但由于浮動幅度不同,具體到各小區的物業收費標準也不會統一。”
專家建議:物業收費全面推行“陽光作業”
“物業收費一直是廣受市民關注、問題較多的熱點話題,應該使收費過程更加透明。”河南農業大學法律系主任楊紅朝說。
楊紅朝認為,根據相關規定,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應該實行備案登記制,經備案公告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才能作為小區收費和價格執法的依據。這些依據要全部向業主公開,使物業收費情況在業主的廣泛監督下實現“陽光作業”,真正做到“一分服務一分收費”,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水平。
河南振山律師事務所主任秦三寬認為,同樣的物業服務應該同樣價格。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應該由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或者通過競標確定。而對于一般的混合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物業特點和服務要求,選擇服務項目、服務等級,并按分等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協商具體的收費標準。在收費標準制定前,應對全體業主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鄧紅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