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自己的別墅更具風情,業主在別墅區的私家花園內開挖了兩口水池,計劃放養魚類增添景觀,不想卻被城管認定為違章搭建,要求必須限期拆除。自家花園為啥不能建景觀池?業主對此困惑不解。昨日,家住松江區的閻先生來電向晨報熱線反映了此事。記者經過采訪了解到,別墅花園區也屬于小區公共綠地,景觀規劃必須上報相關規劃部門進行批準,如未獲批準就屬于違章搭建。
讀者反映:
別墅私家花園挖水池被喊停
閻先生告訴記者,他住在松江區泰晤士小鎮,房子是2年前買的,除了別墅主體外,還有一個面積達400平方米的獨立花園。
“前段時間在進行別墅的園林規劃,在花園內種了一些樹,考慮到整體景觀的協調,便決定在花園內挖兩口水池用來養魚。”據閻先生介紹,這兩口水池分布在花園兩頭,各有25平方米左右,最深的地方有六七十厘米,中間還挖了一條20米長的水溝連接。
然而,讓閻先生沒想到的是,水池挖好后正要進行裝修的時候,城管部門卻找上門來,要求將水池填上。“難道在自家花園挖水池也犯法嗎?”閻先生對此表示不可理解。
城管部門:
私挖水池侵犯小區業主公共利益
記者昨日聯系到松江區城管大隊,城管負責投訴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閻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目前城管大隊已對其發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
該負責人解釋,對于別墅區的花園部位,業主只是交了少部分錢,并沒有取得這塊面積的產權,花園區仍屬小區的公共綠化地帶,而在這片區域進行挖水池、造假山之類的規劃,必須上報規劃部門審批,否則就是違章搭建。“業主私自在小區公共綠地進行景觀規劃,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侵犯了小區業主的共同利益。“現在我們只是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等到規劃部門協助作出認定后,我們再根據認定結果采取行動,如是違章建筑,業主不主動復原的話,城管將采取強制拆違措施。”
規劃部門:
小區景觀規劃須報批準
隨后,記者就此事向松江區規劃局進行求證,對方法規科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證實,該別墅業主私挖水池并未向規劃局提出申請,規劃局也不可能批準這樣的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小區景觀規劃必須報規劃部門批準,業主均無權私自采取行動。只有規劃部門批準了,才是合法的;如果沒有獲得批準,就屬于違章搭建。對于違章搭建,物業有權力、有責任進行及時勸阻,如果業主不聽勸阻,應及時報告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此外,該負責人表示,涉及到小區的景觀規劃,一般都是在小區建設前由開發商負責提供規劃方案,該方案通過后小區才可以施工。小區建設完畢之后,個體業主不可能再提出相關景觀規劃,規劃部門也不可能批準。(記者李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