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水道被堵塞,導致流出的臟物泡壞自己的房屋,于是這位業主將與自己共用下水道的全體住戶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共同承擔自己的損失。記者昨日獲悉,昌平法院一審判決除去兩位沒有在該樓居住的業主外,其他3名業主各給付黃先生賠償款5984元。
法院認為:黃先生與這5名被告作為同一單元的上下樓鄰居,共同使用同一污水主管道排放生活污水,應合理、謹慎地管理、使用物業公共設施,共同維護管道的暢通。黃先生家位于污水管道的最底端,因下水道被污物堵塞,污水從衛生間外溢,造成其財產損失,雖非各方當事人所希望,但與某些住戶的使用不當存在因果關系。本案中,據本院查明的事實,黃先生房屋污水系由于上述污水管道堵塞所致,在無法對使用不當的人員予以明確的前提下,全體共用人如無法定免責事由均應對此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李罡 崔亮)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