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0日,畔山花園業委會主任李迎秋莫名被追砍,第二天開發商就在小區張貼公開信。李迎秋認為公開信稱“李迎秋以維權為借口,用權力壓制民主”侵犯他的名譽權,將開發商告上法院,索取精神損失費5萬元。昨日,白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
原告指公開信損害其名譽
昨日庭上,只見李迎秋的雙腿還沒有完全康復,走路有點困難。據他訴稱,今年7月30日,他在小區后門遭到不明身份歹徒砍傷。8月1日,他尚處于危險期,開發商就在小區公告欄顯眼位置張貼《致畔山花園廣大業主的一封公開信》(簡稱《公開信》)。公開信大量使用嚴重與事實不符的語言,稱“李迎秋以維權為借口,用權力壓制民主,做出用業主的錢告業主的荒唐怪事”。
李迎秋認為,開發商的這一行為在廣大業主中造成深重影響,不明真相的業主議論紛紛,使他的維權工作受阻。他要求開發商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開發商辯解貼信是為民主
但開發商廣州圣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圣地)辯稱,開發商在小區貼公開信事出有因。三個多月前,李迎秋遭不明歹徒砍傷,有些媒體報道影射開發商為幕后黑手,為了澄清事實和減少該事件對小區業主的影響,才貼出《公開信》,信上內容真實,沒有刻意損害李迎秋的意思。
庭審中,圣地的代理律師再三強調張貼公開信的目的是為了建設和諧小區,他認為,和諧小區的業委會就是既要聽贊美的話,也要聽不好的,甚至是反業委會的話,這樣才能顯示真正的民主和安定和諧。
庭上激辯
是否侵害名譽
庭審中,雙方就《公開信》上相關的內容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公開信》上稱,李迎秋不能以維權為借口,濫用權力壓制民主,做出用業主的錢告業主的荒唐怪事(李迎秋曾告業主陳志堅、余惠瑤、竇偉、王穗琴等)。李迎秋這樣做的同時,加深了業委與業主的矛盾,完全與創建和諧社會背道而馳。
針對這一說法,李迎秋認為自己從未以維權為借口,泛用權力壓制民主,更談不上用業主的錢告業主的怪事,他起訴余惠瑤、竇偉的錢是自掏腰包。開發商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就書面發表公開信,是對他的名譽的極大侵害,尤其是在他出事后的第二天,更是別有用心。
圣地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公開信上的“荒唐”是一個中性詞,沒有褒貶之意。李迎秋用業委會的錢告業主,開發商覺得很驚訝,所以才用“荒唐”一詞。信上的“壓制民主”,是因為李迎秋起訴業主的行為,是沒有經過業主大會授權也沒有經過業委會決定,就以個人意愿進行,這就是一種壓制民主的表現。
李迎秋的代理律師當庭指出,開發商與業主的公共利益無關,沒有權力干涉業委會和業主的事情。他認為,“荒唐”不是一個中性詞,在法制社會打官司很正常,公開信上用上“荒唐”字眼則不符合常規。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的審理中。(曹晶晶 方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