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隆冬季節,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北春城的市民楊曉麗家卻被物業公司停了暖氣,原因是楊曉麗家從2005年以來“欠”了負責供暖的宏郵物業2000多元的供暖費。
但楊曉麗的委托代理人,其公公劉茂東認為,根據民用建筑設計標準,中北春城小區為節能50%的建筑,供熱單位應該按照節能建筑實際用熱收費,所交熱費已經超過了現行標準的50%,所以不存在欠費問題。
此案在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后,劉茂東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庭已經開庭審理,將擇日判決。但這起案件引發的節能建筑的話題卻在居民中間產生強烈反響。
據了解,中北春城小區是中北郵電建設開發總公司開發的,2003年建成入住,在商品房銷售廣告中,開發商稱中北春城是節能住宅,“一戶一栓、分戶計量、溫控裝置”。
黑龍江宏郵物業公司隸屬于中北郵電建設開發總公司,負責這個中北春城小區的供暖,物業公司從哈爾濱熱力公司動力分公司購買蒸汽轉換成熱水向住戶供熱,宏郵物業與熱源企業的購熱價格由雙方議定,向住戶收取的熱費則按政府制定的標準收取。
據了解,2003年12月6日,宏郵物業公司與住戶楊曉麗簽訂了供熱合同,約定居民采暖期的全年熱費應在開栓供熱前一次性繳清。宏郵物業公司經理韓松說,楊曉麗在2005年至2006年度和2006年至2007年度供熱期只繳納了部分熱費,目前仍欠繳2696.80元熱費。
今年73歲的劉茂東是一家設計院暖通工程方面的高級工程師。劉茂東說:“熱是商品,用多少就該交多少錢。2005年頒布實施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明確規定,安裝用熱儀表的節能住宅用戶,熱費按照儀表讀數計收。根據民用建筑設計標準,中北春城小區為節能50%的建筑,我家交的熱費已經超過了現行標準的50%。”
于是,劉茂東提出反訴,要求“宏郵物業公司返還從2003年入住以來侵吞住戶的節能建筑節省的熱費”,重新簽訂供熱合同,按計量表平均收取住戶熱費。
宏郵物業承認中北春城現有20萬平方米的建筑都是節能建筑,但到目前為止哈爾濱市還未出臺關于節能住宅熱費收費的具體辦法,更無具體執行標準和實施細則,雖說是節能50%的住宅,但誰也說不準究竟能節能多少。
宏郵物業中北春城項目經理佟永志說,政府提出的供熱按表計量、分戶計量目前還只是個方向,還沒有哪一家節能建筑小區真正是按表計量收取熱費的,要安裝一塊熱計量表需要六七千甚至上萬元錢,這錢誰出啊?所以供熱單位只能按政府制定的城市供熱收費標準收費。
此外,佟永志說,目前他負責供暖的兩個小區和單位已經欠繳熱費將近100萬元。“我們也希望能夠盡快出臺節能住宅相關政策,促進熱費收繳,保障企業的利益。”
今年9月,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曉麗向物業公司給付所欠供暖費和滯納金,劉茂東不服,提起上訴。
從11月13日起,宏郵物業停止了楊曉麗家的供暖。劉茂東說:“即使停止供暖,我們家現在室溫能達到十五六攝氏度,這正說明這套房子是節能的。但是這樣的節能建筑什么時候才能讓老百姓真正受益呢?” (徐宜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