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還是拒絕接受組合貸款,我該怎么辦?”昨天上午11點,西南四環外某假日風景樓盤購房人薛小姐著急地向記者投訴。這是本報昨天上午接到的第21個此類的投訴電話。對此,昨天下午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中心主任何玉波告訴記者,已開始收集拒絕組合貸款樓盤的相關資料,準備調查此事。
市建委、市房改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三部門下發“開發商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的緊急通知后,近日,有關公積金貸款被拒的投訴已經聚焦在“開發商不接受組合貸款”這一問題上,對此,昨天本報以“開發商拒絕組合貸款屬違規”為題作了報道。盡管在此篇報道中,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中心主任何玉波已經明確“開發商拒絕買房人申請組合貸款屬于違規行為,購房人應向市建委、樓盤所在區縣建委或者公積金中心投訴”,但昨天還是有不少樓盤以“組合貸款手續麻煩”等為由,拒絕接受購房人申請組合貸款。
上文向本報投訴的薛小姐告訴記者,因為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她已經拖延了一次買房計劃,本以為“開發商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的通知出臺后,她終于可以通過利率較低的公積金貸款買房了,但沒有想到現在還得為這事苦惱。原來,早在西南四環外某假日風景樓盤5月6日第一期開盤的時候,薛小姐就決定買房,但是因為該開發商不接受公積金貸款,權衡了半天后,她還是放棄了買房。而這次看到本報報道的“三部門發布緊急通知,開發商不得再拒絕公積金貸款”的消息后,確認了這家開發商同意她申請利率優惠的公積金貸款后,薛小姐在上周五認購了這家樓盤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
而讓她意外的是,當她昨天去辦理購房合同、提出要組合貸款支付房款時,售樓人員竟然不容商量地告訴她:“要么做公積金貸款,要么做商業貸款,既做公積金又做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我們不接受,手續太麻煩。”對這個結果,薛小姐無法接受,“總房價款121萬,我需要貸款83萬,如果做商業貸款的話,即便是享受首次購房的優惠利率,月供也需要5331.33元,30年總共要還108.9萬元。”薛小姐給記者算賬,“而如果我做6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加上23萬元的組合貸款,公積金部分月供3302.08元,30年要還588750.67元;商貸部分月供1477.36元,30年總共要還301845.26元,合起來30年我要還的數額約89.1萬元,比商業貸款要少還19.8萬元。”
薛小姐無法理解開發商的這一做法,她告訴記者,首先這家樓盤售樓處現場辦公的銀行有公積金組合貸款,5家合作銀行中的3家———中行、建行和工行都可以辦。其次,她說,“組合貸款手續麻煩不麻煩,其實和開發商沒有關系,我們購房人自己去辦,開發商怎么能因為覺得‘組合貸款手續麻煩’而讓我多背上將近20萬元的利息?”
對此,何玉波說,公積金中心和工行、建行、交通、農行、中行5家銀行合作推出的新型組合貸款手續并不麻煩,辦理時間較短,大約15個工作日就可以辦完所有的手續。
面對購房人越來越多的有關“開發商拒絕組合貸款”的投訴,昨天,何玉波向記者表示,“公積金中心已經開始對那些具備組合貸款條件———即售樓現場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五家銀行中任何一家的違規樓盤進行資料收集等調查準備工作,屆時將聯合市建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違規樓盤一旦被核實,將受到處罰。”(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