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芙蓉橋附近的天裕新苑小區原由吉林省天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裕物業公司)負責管理,2007年8月,天裕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就在小區業委會考慮是否與其續簽合同時,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天裕物業公司貼出了物業費漲價的通知。此舉引起業主不滿,業委會經過討論表示將不再與其續簽《物業服務合同》,準備另聘新的物業公司為小區服務。然而,天裕物業公司不肯離去,并對不按新標準繳納物業費的居民采取了停水、停電的措施。如今4個多月過去了,天裕物業公司和業委會仍在僵持。1月2日下午,筆者接到天裕新苑小區居民反映的情況后,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投訴
小區物業費突然上漲
1月2日13時40分。筆者來到天裕新苑小區時,幾位居民正在議論物業費漲價的事情。居民王先生是小區業委會的成員,據他介紹,2002年,天裕新苑小區業委會與天裕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至2007年8月1日合同期滿。合同到期后,小區部分居民認為天裕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不應該再與其續簽合同,應該選聘一家新的物業公司。就在這時,居民們看到天裕物業貼出了一紙通知,宣布將上調物業費,由原來的每平方米0.65元上漲到每平方米0.95元。
天裕物業公司貼出的物業費漲價通知,引起居民們的不滿。小區業委會迅速對此作出反應,經向有關部門查詢,發現天裕物業公司上調物業費未取得有關部門的審批。在此種情況下,小區業委會的王主任找到天裕物業公司,表示不再與其續簽《物業服務合同》。時間一天天過去了,天裕物業公司始終未履行交接手續。
采訪中,居民常女士對筆者說:“大部分居民不愿意按照新的標準繳納物業費。業委會與天裕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已經到期了,而且沒有續簽,我們不能把物業費繳給他們,選聘新的物業公司是我們的權利。”
調查
八成居民想換新物業
在入戶走訪時,多數居民反映,由于拒向天裕物業公司繳物業費,自家的供水閥門被人關閉并拆掉了開關,進戶的電線被人剪斷。居民李大爺說:“我家曾經連續7天沒有電,我和老伴每天晚上都摸黑吃飯。”一位姓張的居民反映,他家的自來水被人為掐斷了,只好去鄰居家接水。談到天裕物業公司的服務情況時,一位姓王的居民表示,6年來,天裕物業公司在不少方面沒有履行合同約定,服務不到位,現在合同到期了,選聘一家新的物業公司是居民們的共同心愿,因為大家對天裕物業公司的服務已經不認可。
居民劉先生是小區業委會成員,他對筆者說,“為了征求居民們的意見,我們業委會成員曾挨家挨戶進行走訪,天裕新苑小區共有480多家住戶,據統計,有85.5%的住戶表示不同意天裕物業公司繼續為小區服務。前不久,業委會物色到了一家新的物業公司,當這家新公司準備進入時,天裕物業公司拒絕撤出,沒辦法此事就擱置下來,一直到現在還沒有得到解決。”
回應
經營6年虧損40多萬元
筆者走進天裕物業公司的辦公室時,幾名工作人員正在電腦前忙活著。該物業公司一位負責人說:“我們在《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的前3個月,就已經向相關部門遞交了物業費上漲的申請手續,因相關部門把手續給弄丟了,所以遲遲辦不下來。現在,小區業委會王主任已經辭職,其他成員難以找到。”這位負責人稱,天裕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6年里,年年虧損,原因是物業費低,雇用保安、保潔員,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花銷大。據初步核算,公司6年虧損了40多萬元。當談到《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天裕物業公司在未與業委會續簽合同的情況下為啥不走時,這位負責人說:“不是我們不走,賠了40多萬元,還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我們沒法走。”
隨后,筆者與天裕新苑小區業委會王主任取得聯系,王主任說,“我沒有辭職,業委會沒有癱瘓,我和其他業委會成員一樣,是對重新選聘物業公司的事失去了信心。到目前為止,小區業委會未與天裕物業公司簽訂續聘合同。這件事已經拖了4個多月了,天裕物業公司至今未撤出。政府部門調查了多次,到現在沒有結果。不少居民已經屈服,被迫違心地按每平方米0.95元繳了物業費。”
王主任的說法,筆者在其他兩位小區業委會成員處得到了證實。
說法
業委會有權選聘新的物業公司
在接受筆者采訪時,天裕新苑小區居民們希望相關行政部門能夠主持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早日確定物業公司為小區服務,讓居民們過上安心的日子。
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楊處長表示,天裕新苑小區的業委會有決定選聘或者續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但在做出 決定之前,應該征求全體業主的意見,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另外,確定物業公司,不需要相關行政部門出面主持全體業主大會。談到物業費漲價一事時,楊處長表示,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成立業委會的住宅小區,由業委會代表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物業服務的收費標準,并報長春市發改委審批。
目前,天裕新苑小區業委會與天裕物業公司仍處于僵持狀態,本報將繼續對此事予以關注。(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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