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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白云畔山花園業委會主任李迎秋狀告開發商廣州圣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譽侵權一案有了一審結果。白云區法院認為圣地公司張貼在小區的公開信對李迎秋的名譽造成了損害,判處該公司賠償1000元。
去年7月,李迎秋因為拒絕繼續支付銀行按揭款而成為被告,并準備在庭上曝光開發商在業主住房按揭貸款操作上的一系列黑幕,卻于開庭當天在小區門口被3歹徒砍傷。就在他被砍的第二天,開發商在小區公告欄內張貼了名為“圣地有話說”的公開信。信中出現了“業委會主任用業主的錢告業主”、“李迎秋6場官司無一勝訴”等字眼。李迎秋認為,這封發表在他危在旦夕時的公開信,公然丑化了他的人格,遂以名譽侵權為由,向圣地公司索賠5萬元。圣地公司則辯稱,之所以張貼公開信,是因為李迎秋被砍一事被多家媒體大篇幅報道,其中有影射開發商就是幕后的始作俑者。為了挽回不利影響,公司在進行了詳盡調查后,才張貼了道明真相的“公示”。信中所說的都是事實,并無刻意丑化李迎秋的內容。
白云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公開信中的部分字眼,的確存在歪曲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損害了李迎秋作為業委會主任在小區內的形象,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的后果,圣地公司對此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除了賠償1000元精神損害慰問金外,法院還判處圣地公司向李迎秋書面賠禮道歉,并在白云畔山花園小區的范圍內張貼經法院審核的道歉信,并在小區范圍內至少保留30天。李迎秋表示,勝訴的結果讓他頗感欣慰。(記者劉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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