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縐掑悗 欏甸潰鑷姩璺寵漿鑷?a href="http://www.chinanews.com/">涓柊緗戦欏?/a>
鎮ㄥ彲浠ュ幓榪欓噷鐪嬬湅~
“廣州白云畔山花園業委會主任李迎秋訴開發商侵犯名譽權”一案,白云區法院一審判處開發商張貼道歉信,賠償1000元。但李迎秋不滿判決,近日又向廣州市中院提出上訴。
在上訴狀中,李迎秋稱,一審法院認定開發商的侵權行為僅限于在《公開信》中直接點出“李迎秋”姓名的部分內容,而將
沒有直接點明姓名、但直接指向“主委會”的內容排除在侵權內容之外。法院的這一認定不符合事實。李迎秋認為,由于自己擔任業委會主任的身份,《公開信》中誹謗涉及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部分亦構成對本人名譽權的侵犯。
李迎秋提出,一審僅判決被上訴人賠償1000元,根本起不到教育開發商以及彌補自己精神損失的任何作用,這無疑等于變相鼓勵被上訴人繼續侵犯上訴人名譽權,遂要求二審改判開發商賠償自己精神撫慰金5萬元。(記者 鄔科 閆曉光)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