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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富力桃園的老業主向開發商發出了一封“致富力地產的協商函”,鑒于開發商目前價格優惠較大,要求差價補償。
在這封“協商函”中,自稱北京富力桃園C區業主的網民“麥田C11”說,自2007年10月到2008年2月購買了富力桃園C區房屋,每平方米1.4萬元左右,當時銷售人員表示2008年價格將在每平方米1.7萬元到2萬元。結果合同剛簽,桃園就降價了,小區中心位置的“湖畔豪宅”每平方米才1.2萬元,一降就是近20%,對老業主心理造成巨大傷害。而且在同期交房的情況下,同樣的房子,老業主要比現在簽約的新業主多支出10萬元到30萬元。
“協商函”的核心意思是要求富力地產向利益受到損害的客戶和業主提出恰當的解釋和差價補償方案,盡快彌補老業主在心理上的傷害和經濟上的損失。老業主希望和富力地產北京公司總經理張輝在“無第三方介入”下進行“友好協商”。
記者上周特地來到富力桃園售樓處,售樓員告訴記者,現在的價格二居室是每平方米1.3萬元,但150平方米的三居就是1.2萬元,還可以打個九九折,再減3.8萬元,如果一次性付款還可以再打個九八折,折合每平方米不到1.2萬元。算下來,價格的確是便宜了不少。
對于眼下的“退房事件”,售樓小姐表示提出退房想法的客戶有,但真退的沒有,因為都是簽了合同的,要退房就要繳納10%的違約金。記者算了一下,即使是兩居室,違約金也要10萬元左右。(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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