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商報》報道,因資金緊張,深圳一業主連續4個月未能償還其名下一套物業貸款,因而被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南山某支行告上了南山區人民法院。
記者昨天采訪了這名業主的代理律師——廣東耕興律師事務所劉子孺律師,劉律師告訴記者,本來此案定于8月12日開庭,但南山區法院昨天通知他的當事人,此案將延期開庭。劉律師還表示,他的當事人因為要還銀行貸款,壓力本來就已經夠大的了,如果開庭,還要繳納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承擔的法律成本太高。因此,他的當事人希望在開庭前和銀行方面達成和解。
業主斷供房貸被銀行告上了法庭
劉律師告訴記者,他的當事人此前曾從事房地產中介行業,手頭共有5套房產,其中兩套是以自己名義購買,一套與他人聯名購買。
另外,在去年,他又貸款購買了兩套房產,由于他此前已有三套房產,因此這兩套房產被銀行拒絕放貸,他的當事人選擇以他妹妹的名義購入,自己作為擔保人償還貸款。擁有了5套房產后,他每月要還的貸款在3萬元至4萬元之間。
今年1月至4月,這名業主因資金緊張,導致他去年用妹妹名義購買的南山區一套房產連續4個月斷供。劉律師稱,斷供兩個多月到三個月期間,銀行催要過幾次,他的當事人在電話里跟銀行多次溝通,稱自己當時資金比較緊張,正在籌錢。
為此,他希望能按照合同約定未還貸款保持在三期以內,如果違約,自己愿意承擔違約責任。
6月,這名業主向銀行還款4萬元,但不久就接到南山區法院發來的傳票:兄妹倆被銀行告上法庭。目前,除與他人聯名購買的那套房產外,兄妹名下的另外三套房產已經全部被凍結。
以當前價格出手仍背負百萬元債務
據悉,這名業主買入涉案樓盤時,價格約240萬元,目前他還欠銀行190余萬元貸款。
據了解,他的4套房產兩套位于羅湖區,兩套位于南山區,在南山區的這兩套價格縮水嚴重,羅湖區的則情況較好,如果出售可能還能賺幾萬元。不過,即使把這幾套全部賣掉,至少還要欠下銀行100萬元的債務。
劉律師表示,假如按100萬元債務以及每日萬分之四的“遲緩履行金”來計算罰息,他的當事人每天將要支付利息400元,算下來一年光利息就要約12萬元。最壞情況下,他們兄妹的其他資產都要被用來償還債務,每個月工資除了留下基本生活費外,都要被銀行追償,而且個人信用會留下污點,今后再難和銀行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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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斷供”法律認定及所涉法律問題研討會昨召開 法律人士告誡——珍愛信用記錄 勿隨便選擇“斷供”
近一個時期以來,“負資產”、“斷供”成為輿論關注焦點。焦點所及,既是一種社會現象,更是一個法律話題。為理性分析、科學探討、化解可能的危機和促進社會和諧,深圳市律師協會房地產與建設工程法律業務委員會與金融保險法律業務委員會昨天下午聯合舉辦了“樓宇斷供”法律認定及所涉法律問題研討會。法律界人士認為,不宜隨便選擇“斷供”。
觀點一:棄房斷供不可取
張茂榮律師呼吁市民“珍愛信用記錄”,他告誡市民斷供等于經濟自殺。
張茂榮律師說,斷供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是房地產整體下滑背景下產生的市場概念,基于房價下跌帶來資不抵債的事實,絕不能將斷供與正常情況下的不良貸款等同,更不能根據拖欠貸款時間的長短來判斷是否屬于斷供。
觀點二:謹慎對待法律后果
深圳市律協房地產與建設工程委員會委員、廣東聯建律師事務所王勁松律師分析道:第一,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斷供的,銀行將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按揭合同,判令業主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并承擔訴訟費。這類案件,銀行基本上百分之百勝訴。判決生效后,業主不能償付的,銀行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業主的房產,因此發生的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也將由業主承擔。業主將成為訴訟的被告,失去現有房產,這是第一個后果。
第二,在目前房價回落的情況下,拍賣房產所得的款項往往不足以清償上述費用。王律師介紹,我國目前還沒有個人破產制度,因此房產被拍賣后,銀行或者承擔了擔保責任的開發商還有權利繼續向業主追討尚未還清的款項。如果之后銀行或開發商發現業主有其他資產,可以向法院提出對這些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用以償還剩余的欠款。
第三,斷供將會嚴重影響貸款人的個人信用。斷供業主將會成為銀行的禁入類客戶,其在央行的征信系統中的個人信用將嚴重受損,對個人未來生活及商業活動將產生許多障礙,以后再辦理貸款甚至信用卡,都將不被批準。
觀點三:斷供是極個別現象
尹成剛律師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交易,是一種市場行為。尹成剛說,任何市場交易行為,均可能附隨相適的交易風險;選擇交易,就意味著承受可能的風險后果。消費者應理性購房,事前客觀評估自己的需求和收入預期,以避免、降低因“投機”和盲目“跟風”而帶來的市場風險。
尹成剛律師還認為,就客觀實際而言,時下深圳的樓宇“斷供”僅是極個別現象,其并未真如謠傳。
觀點四:保險行業有商機
“此次斷供現象的出現對購房者和銀行來說都敲響了風險的警鐘,而分散風險則是保險的應有之意,樓宇斷供現象使銀行對分散風險的需求更為迫切,這對保險公司來說意味著一個巨大的市場份額與契機。”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楊曦律師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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