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斷供”案:原告被告和解可能性幾乎為零
銀行擔心風險態(tài)度強硬要求全部還清,小業(yè)主資金鏈斷裂無力接受
昨日,深圳樓市“斷供”潮引發(fā)業(yè)界關注后的首例銀行起訴“斷供”業(yè)主案被告知延期開庭。本報記者從被告代理律師處了解到,雖然被告希望在開庭前和銀行方面達成和解,但雙方提出的條件分歧很大,最壞的結果是被告的房屋被法院強制拍賣處理。
被告的代理律師廣東耕興律師事務所劉子孺律師昨日告訴記者,目前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的難度很大,“銀行提出三種方案,要么全部還清貸款,要么將房屋二次抵押或者重新評估后再貸款還錢,那更是增加被告的資金負擔。”
劉律師表示,對于銀行提出的方案,不是被告能不能接受的問題,而是無力承受的問題,“銀行方面根本無回旋余地,但被告的確是資金鏈出了問題,拿不出那么多錢。”
同時,劉律師認為,被告“斷供”并非惡意,“在銀行起訴之前,他已經‘斷供’4個月,但6月他還努力還了銀行4萬元。我們提出的和解方案就是按照合同約定將未還貸款保持在3期以內,并愿意承擔違約責任。”
據了解,被告是一名炒房者,去年總共買入4套住宅,由于名下房產過多無法申請貸款,其中2套還以其妹妹的名義購買,他本人提供借款擔保,并由他來償還每個月的房貸。此次案件涉及的主要為深圳南山區(qū)浪琴嶼花園的房屋,今年年初房價早已跌破其首付款,于是被告開始“斷供”,由此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歸還目前欠銀行的190余萬元房貸,且被告兄妹合買的其他房屋也都被凍結。案件原定于本月12日開庭,但法院近日通知此案將延期開庭,劉律師表示目前開庭時期尚未確定。
近期,對于深圳樓市是否出現了“斷供”潮一直備受關注,此例“斷供”案被披露后更成為媒體焦點。包括被告代理律師在內的很多律師表示,銀行在和解方案上的“強硬”態(tài)度可能很大程度上受到樓市深度調整局面的影響,“一般欠貸不還的話,至少一開始是按照合同約定還款再陪點違約金,但如果銀行堅持要求全部還清的話,似乎顯得銀行對樓市沒太大信心,防范信貸風險成為銀行的第一要務。”
日前,深圳銀監(jiān)局明確表示,目前深圳并沒有出現大規(guī)模的房貸“斷供”。但有數據顯示,隨著房價持續(xù)走低,深圳房貸違約現象正逐月增多。深圳樓市的“斷供”現象還讓其他城市頗為緊張,上海、廣州等地都已對開發(fā)商貸款和個貸進行了調查。(記者 李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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