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經過近一年的反復挑選,王女士終于擁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完成購房心愿本是件高興的事兒,但王女士卻樂不起來。因跳開曾帶自己看房的鏈家房產而另投他家房產公司購房,王女士不斷接到鏈家經紀人王麗(化名)的威脅短信。昨天,王女士向八里莊派出所報案。
王女士說,今年10月底,她與鏈家地產華堂店經紀人王麗聯系,計劃在十里堡附近購房,但雙方未簽訂任何協議。在王麗的介紹下,王女士看中了天天朝陽小區的一套房子,但63萬元的房價遠遠高出王女士的心理預期。王女士向王麗提出房價和中介費總額必須控制在58萬元以內,遭到拒絕,“她告訴我中介費不能低于1.7萬元,房主也不肯降價。”王女士咨詢其他中介發現,很多中介報價都低于1萬元。11月15日上午,王女士給王麗打電話,表示不要那套房子。
“沒想到當天下午,我陪朋友去其他中介公司看房時,竟遇到了我之前看中那套房子的房主。”王女士說,隨后,她與房主以56萬元的價格談成買賣,并當場簽約。當晚,王女士陸續收到王麗發來的短信。在短信中,王麗稱王女士的做法讓她丟了飯碗,希望王女士“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并威脅要與王女士“死磕”。與之相伴的是不間斷的騷擾電話。即使在上班時間,王女士的手機也響個不停,無奈之下王女士報警。
鏈家地產北京區域一古姓負責人說,他已向王麗了解這次“跳單”行為,但他不相信王麗會發出帶威脅言語的短信。昨晚,記者與王麗取得聯系。王麗承認自己確實曾向王女士發過短信,“我當時實在是太生氣了。”王麗說,14日晚她曾約王女士與房主面談房價,但王女士卻沒有赴約,并改約到次日下午,“但第二天上午,她就讓別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把房主約走,導致我們這邊談不成。”王麗認為,王女士得到了自己的服務,理應支付自己服務費用。
中消協專家顧問、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如果購房者和房地產中介簽訂了協議書,卻又通過其他中介或者私下和業主進行交易,其行為就侵犯了中介的權益,中介有權追究買房客戶的違約責任。但王女士沒有與房地產中介簽訂協議書,她有權自主選擇其他中介機構或房源。(記者張巍華 實習生賈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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