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一集中供熱、分戶供暖住戶不打算取暖,只想繳納20%熱費。但物業公司稱只要住人,不管取暖不取暖,都要繳納全額熱費。而對空置房的解釋,政府部門說法不一,使住戶陷入尷尬境地
“不想取暖,卻要繳納全部熱費,有這樣的道理嗎?”11月18日,面對記者,住在省會華海環球廣場的丁先生發出了這樣的感慨。
丁先生是南方人,不習慣北方干燥的房間暖氣,加之石家莊的冬天又不太冷,小區是分戶供暖,所以從2005年以來,他一直沒有用過暖氣,每年只是按規定繳納40%的熱費。然而今年,丁先生卻因不想取暖和小區物業公司發生了爭執。
“只要住人,不管用不用暖氣,就要繳納全部熱費。”今年,石家莊市熱費價格調整時,對暫不用熱的空置房的收費標準做出明確規定:“基本熱費按應繳納熱費總額的20%收取”。以此為依據,丁先生在供熱之前,去物業公司想繳納20%的熱費時,卻遭到了物業公司的嚴詞拒絕。
對此,華海環球廣場的物業公司楊經理對記者解釋說,物業公司每年都要按小區應繳熱費總額的60%提前向供熱企業繳納熱費。小區只有200來個住戶,如果收費率低于一定比例,公司就有可能虧損。如果以前不用暖氣的住戶按熱費總額的40%進行繳費,公司還能承受。今年卻是按熱費總額的20%繳費,公司實在有些難以承受。“再說,基本熱費按應繳熱費總額的20%收取的政策規定,指的是空置房。丁先生的住房并非空置房,而是有人居住。”
就什么是空置房、如何收費這一問題,丁先生從11月14日開始,至今已撥打了十幾次市長熱線。每次市長熱線電話中的工作人員都說問題已轉到市物價局了。可丁先生撥打市物價局電話時,市物價局都沒有給出任何說法。
就此問題,記者撥打了石家莊市能源辦供熱監督投訴電話進行了咨詢。一位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的答復是,開發商或物業公司都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了供熱協議,所以房子只要有人居住,就要足額繳納熱費。所謂繳納20%熱費,是指沒人居住的空置房。
記者隨后又撥通了石家莊市物價局價格處的電話。然而這里的解釋卻與石家莊市能源辦的說法大相徑庭。物價局一位自稱姓李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說,只要是分戶供暖,且不影響別人,不想取暖就可以按應繳熱費總額的20%繳費。今年熱價調價政策所說的空置房,也包括不想取暖的住戶。
兩個政府部門截然相反的說法,不僅使丁先生陷入了尷尬境地,也讓記者感嘆:政府部門的政策解釋何時不再打架?百姓的切身利益誰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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