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周日,朝陽區富華家園物業的工作人員們卻忙得不可開交:他們拿著同意動用小區公共維修基金的表決書挨家挨戶地上門請求業主簽字,卻碰了不少釘子。
此時,小區張貼公告解釋說,由于業主們入住10年,電梯各部件磨損嚴重,故障率增多,需要進行大、中修。按照本市規定,在未成立業委會的情況下,要想動用公共維修基金,需書面征得2/3以上業主同意。
居民 難以信任物業
“我們不同意,也不會簽字!”小區2號樓門前,5位業主表態說,他們反對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最大理由就是平時已交了“電梯費”,這一說法也得到了2號樓和4號樓另外5位業主的認同。業主王先生說,按照收費標準,小區華特物業每年能收取數萬元電梯費,但實際上目前只不過有兩個電梯工,根本用不了這么多錢,而且平時并沒有看到過電梯工保養電梯,所以電梯才這么快就壞了。
“沒人監督!”業主苑女士的說法代表了業主第二個反對理由。采訪中,10位業主均表示對物業服務并不滿意,加上此前物業曾五次更換經理和部分員工。正是基于這兩點,他們無法信任物業,因此擔心一旦動用了公共維修基金后,會造成這筆資金的濫用甚至流失。
“你要動用也可以,但到底要換哪個部件,需要多少錢,得有個明細公開透明才行!”接受采訪的10位業主中8人表示,希望上級政府主管部門能對小區物業進行全程監督,促使物業公開賬目。
“公共維修基金要用70年呢,現在就動用,如果用多了,以后怎么辦?”家住4號樓的李先生2000年入住,算最早一批入住小區的,當時入住率并不高,今年奧運會后小區才陸續有這么多業主入住,在這種情況下,他質疑電梯是否真的已磨損到必須大修,更主要的是公共維修基金需要維持70年的使用,不應提前無約束地使用。
物業 停梯大修迫在眉睫
對于業主們的重重疑慮,小區華特物業朝陽分公司工程部的怡先生拿出朝陽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一紙檢驗報告說,上面清楚地寫著小區2、3、4號樓5部電梯經檢驗機構定期檢驗,結果為不合格并仍在使用,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應停修。
怡先生說,這紙勒令逼得物業只能選擇停梯大修,否則電梯出了問題后就是大事,誰也承擔不起這個責任,然而現在問題偏偏就卡在了運用公共維修基金上。事實上自去年起,物業就找到當地居委會,召集各樓樓長先后開過10次協調會,卻至今沒有做通業主的思想工作。
怡先生說,該小區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戶多,物業收繳率本身就不高,而且平時業主們交的“電梯費”都用于做電梯的日常保養和維修了。從他提供的電梯養護記錄和物業費的收費表上,確實能發現小區有過半的業主沒有交物業費,電梯至少每半個月就得做各項保養和檢修。
至于公示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明細,怡先生說,他們必須先征得2/3業主同意動用公共維修基金后,才能報市政府主管部門,由他們委派有資質的電梯公司,屆時才能知道預算。“對于公維國家管得嚴著呢,錢都直接打到小區辦指定的電梯公司賬上,不走物業的賬,我們怎么公示明細呢?”對此,物業的羅經理也表示,業主們擔心物業濫用公共維修基金有些多余。
怡先生表示,今天物業還將聯系當地居委會,召集各樓樓長開一次協調會,爭取再做業主代表們的思想工作。
物業指導中心 業主有權了解詳情
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的工作人員在接受電話咨詢時表示,物業報給該中心備案的只是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報價,沒有涉及到具體施工方案,但是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出示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施工方案、具體報價等資料后,才同意簽字。(記者王瓊)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