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碧水龍庭業主集體“斷供”并狀告開發商要求退房的案件歷時半年后終于有了結果:寶安區人民法院日前駁回了業主李先生退房的訴訟請求。據律師介紹,李先生不服判決,打算上訴。
雙方的辯論焦點在于碧水龍庭的容積率上。記者在判決書上看到,李先生提出,根據市地籍測繪大隊的測量報告,開發商深圳市榕江實業有限公司擅自更改建筑容積率,從合同上寫的小于2.8改為2.99,屬于違反規劃嚴重超標行為。但法院認為開發商取得了深圳市規劃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李先生以此為理由拒絕入伙理由不足,并判李先生負擔訴訟費13958元。
李先生的代理律師劉子孺告訴記者,李先生打算繼續上訴,對市規劃局提出行政訴訟。“因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開發商獲得了規劃局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那么這合格證的來源是否符合法規,將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據悉,碧水龍庭2期共有600多戶,銷售了300多戶,2007年5月開盤時均價高達1.3萬元,而現在的價格幾乎慘遭“腰斬”,只在8000元/平方米左右。由于對容積率、房屋建筑質量等問題存在異議,今年7月該小區一共有70多位業主參與了維權活動,并選擇了集體“斷供”,由于訴訟費用昂貴,業主們決定先以業主李先生80多萬元的一套房產作為“開路先鋒”,如果李先生能夠勝訴,那其他業主的退房要求自然也就有了法律依據。
記者隨即聯系了幾位業主,有的業主表示,雖然之前有了心理準備,但判決結果出來后還是感到非常失望,因為李先生退房不成功,那么他們退房的希望就微乎其微了。業主吳先生告訴記者,在碧水龍庭買的房子確實是用來自住的,6月驗樓時發現墻壁有50多處裂痕,雖然已經修補好,但還是希望退房,目前,吳先生與開發商協商未果,已經就房屋質量問題在法院立案。“李先生的判決結果不會影響我是否立案,但讓我對自己的勝訴機會沒有把握。”吳先生說。
開發商深圳市榕江實業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判決結果出來后,希望業主能冷靜看待房價的下跌,并能早日入伙,不希望與業主的關系鬧僵。
深圳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李棟梁提醒業主,在產生退房打官司的念頭時,要注意兩點:一是在開發商交樓時,業主是否在合同約定的驗樓時間內(如5天內)、并按照約定的程序提出異議(如以書面形式),否則就很難成功退房;二是業主提出退房的理由必須符合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退房條款,例如交樓時間是否超過90天,建筑質量有問題是否嚴重影響居住等。(記者 陳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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