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物業更替,取暖計費方式發生變化。今冬,海淀區永泰園新地標小區的不少業主堅稱從老物業所購取暖字未用完,拒絕向新物業交納取暖費。
截至目前,永泰園新地標小區物業部門收到的取暖費不足一半,雖然物業仍按時供暖,但物業負責人劉經理表示如果供暖季結束后,仍有業主拖欠供暖費,物業部門將通過法律手段討要欠費。
事出有因
新物業 變更取暖收費方式遭質疑
2007年,永泰園新地標小區老物業突然撤離,西三旗街道采取應急措施,海房物業接管小區。新物業進駐,將之前老物業采用的分戶購字取暖改為按標準面積收費。
今年11月15日,本該開始供暖的海房物業卻猶豫了。“供暖費只收取了不足50%。”物業劉經理說。
而拒交的業主則表示,買樓時承諾分戶供暖,即“用多少,買多少”,為什么現在要一刀切按面積收費?之前購得的取暖字又該怎樣處理?
雖然目前小區物業保證按時供暖,但劉經理表示如果供暖季結束后,仍有人未交納供暖費,一定要通過法律手段討要回來。
業主聲音
按標準面積收費 業主發愁家中“存貨”
業主舒女士告訴記者,從2001年搬進來到海房物業接管小區,供暖都是采用分戶計量的收費方式。
“當時有兩種收費方式,一種是22元/平方米,一種是0.42元/字(每年至少購買600字)。”舒女士說,南邊朝向的業主因為室溫較高,為避免浪費,大部分都買字取暖。
業主周先生則表示,目前家里的表上還有3000多個字沒走完。“新物業現在按面積收供暖費,可我這表里的字也是以前拿錢買的啊。”
物業聲音
收費同時將備案 為日后解決問題留證
海房物業劉經理表示,接手永泰園新地標小區時,新老物業在供暖分戶計量上未完成交接。為了能夠公平快速地解決供暖問題,物業按照北京市的統一標準30元/平方米來收取供暖費。
海房物業劉經理告訴記者,確實有一部分業主家里的表上還剩有老物業服務時充的字。如果業主現在交納了供暖費用,他們在給業主重新輸字的時候會留記錄備案,為業主以后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留下證據。“老物業留下的尾巴,讓我們來承擔責任,這是不公平的。”劉經理說,海房物業曾就表中遺留的字數如何結算一事與老物業進行交涉,但始終未能解決。
律師說法
北京市致尚律師事務所李春艷律師表示,在不明確兩個物業到底是否進行了交接的情況下,業主可以同時起訴兩家物業,然后由法院來裁定到底誰來為業主表里的數字買單。
另外,小區是集中供暖,業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交供暖費,物業部門也可以依照法律對欠費進行追討。(孫永軍 記者王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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