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的別墅里私搭亂建了一個車庫和亭子,城管查處決定強拆時,卻面臨房主長期住在加拿大,拒接電話躲避執法人員的情況。順義城管大隊采取了以前從未嘗試的方式,在昨天出版的《人民日報》海外版上刊登《強制拆除決定書送達公告》的形式,告知這位難尋其蹤的違法相對人張先生!度嗣袢請蟆泛M獍鎻V告部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城管部門首次向海外發布公告。
-別墅區蓋起違法建設
在昨天出版的《人民日報》海外版6、7版之間的中縫處,頂部一則400字的公告,公告稱,在順義區馬坡鎮政府北側購買別墅的張先生,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框架結構澆頂房及亭子,順義城管大隊報經順義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上述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公告要求張先生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到行政機關領取《強制拆除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在國內媒體上并不鮮見的城管部門的強拆公告,竟也出現在了面向海外的報紙上。昨天下午,在馬坡鎮政府北側的這片別墅區里,張先生家正在修建的違法建設已經停工。從已經建好的外形可以看出是一座車庫,但奇怪的是,車庫頂端有個類似金字塔似的尖頂,房主的用意似乎是要修建一個亭子。
-多次聯系找不到當事人
城管隊員說,去年他們接到舉報后,立即到現場叫停了工人施工,調查取證后確認張先生私搭亂建的行為,建筑面積達180.61平方米。在城管隊員最初向張先生了解情況時,張先生還比較配合,在電話中認可無手續施工的事實,當城管隊員要求其自行拆除違法建設時,張先生表示自己身在國外,無法自行拆除。今年年初,城管大隊申請強制拆除獲批后再與張先生聯系時,發現張先生不再接聽電話。經城管隊員了解,張先生為某國企副總,現在與家人居住在加拿大。由于其私搭亂建行為屬于個人行為,也不便告知其單位,而張先生的律師也稱無法與其聯系。
-刊登強拆公告一次花兩千
按照程序,《強制拆除決定書》應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按照民事訴訟的送達方式送達。較常用的是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和郵寄送達,最多在報紙上刊登公告。而此次情況特殊,在國內媒體刊登張先生也無法看到。最終,城管除在別墅外張貼公告外,還專門在唯一面向海外發行的《人民日報》海外版上刊發公告,花費也比在國內報紙刊登公告高很多,刊登一次需要兩千元。
順義城管大隊表示,希望張先生的親朋及時與其聯系,或動員其對違法建設自行拆除。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當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即視為送達。屆時,順義城管將依法對其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
《人民日報》海外版廣告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海外版面向全世界80多個國家發行,城管部門刊登《強制拆除決定書送達公告》是第一次。(記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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