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買了開福區九尾沖佳陽·悅景馨都的房子,2007年10月31日交房時,發現有很多問題。開發商答應整改,我們才收了鑰匙。其后他們來搞了一下,但一直沒徹底解決。到了2008年12月交房產證時,他們要我先把2009年物業管理費交了才能給證,而我要求他們先把整改的問題解決才交物管費,現在雙方僵持在這里。請問他們有權扣我的房產證嗎?我該如何維權? 周先生
目擊 墻壁上砂多水泥少
昨日中午,記者聞訊趕到佳陽·悅景馨都周先生家中,發現周家的房屋質量確實存在不少問題。廁所的窗框嚴重變形,關都關不上,所謂的中空玻璃里面還進了水;在墻壁上,砂子多水泥少,隨便用腳一踢就能踢下不少砂子;廚房的通風管上留著一個大洞,別人家做飯他家可聞到油煙味。
周先生說,由于房屋質量太差,他拒絕支付2009年上半年的物業管理費,要求物業公司先派人來維修。“沒想到去年10月我去拿房產證時,他們竟然說不交物管費就不發房產證!有錯的是他們,為什么還理直氣壯地扣我的房產證?難道我們這些住戶就注定只是弱者嗎?”
物管 將盡快維修立即發證
記者跟隨周先生找到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辯解,說房屋整改一直在進行,他們已派人把周先生家開了裂的陽臺墻面重新做過了。因為周先生經常不在家,所以才會拖到現在。但周先生對此說法并不接受。
他質問道:“從2007年10月交房后,我就一直催促你們來維修,還把一片鑰匙留給了你們。現在過了一年多,房子還沒修好,這又是怎么回事?”經記者協調,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將責成開發商盡快把周先生的房屋整改好。記者與開發商長沙佳陽房地產開發公司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聯系,對方表示,會立即把房產證交給周先生。
律師 開發商無權扣留房產證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葉翔鋒認為,開發商不能以業主沒有交納物業管理費為由扣留業主的房產證。本案存在兩個法律關系,一個是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開發商將辦好的房屋產權證交付給購房人,這是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作為出賣人應當承擔的合同義務。如果出賣人沒有按照購房合同所約定的時間將房產證辦好并交給購房人,購房人完全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另一個法律關系就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關系,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依照法律規定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而業主有義務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但如果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自己的管理服務義務,則業主有權實施法律所賦予的或合同約定的抗辯權(如《合同法》就規定了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等等),具體如何要依照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來判斷。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