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茂名市茂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茂南二建”)股東們沒有想到的是,企業合法購買的約1000畝土地,竟在一真一假兩份債務糾紛中被執行一空,面對股東的質疑,面對680戶購地戶的上訪,茂南二建的股東們正憂心忡忡地四處奔走著。
數百畝土地不翼而飛
據記者了解,早在1992-1993年間,茂南區鄉鎮企業局下屬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茂南二建,依靠銀行貸款和職工內部集資的購地款,經電白縣政府批準,合法征用了電白縣羊角鎮南香管區的約1000畝土地,依法辦理了“南香城”開工報建手續,并繳交了報建費用。茂南二建將其中320畝土地出售給680多戶購地戶建房,當時茂南二建向購地戶的承諾是在建好房屋后統一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購地戶手中的憑證是一張收據和一紙與茂南二建的購地協議。
1994年,正在開工建設的購地戶卻被茂名市政府以大規劃、收取大區配套費(有關文件在2003年被取消)為由,責令購地建房用戶停工。此后,購地戶多次到茂名市政府上訪。
2001年3月,茂南二建由于經營不善,進行了企業轉制。此時,公司的1000畝土地在開發部分后,尚留沒開發土地約647畝。經過評估,由20名職工出資入股,成立了茂名市茂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此間,由于購地戶的不斷上訪,2001年5月,茂名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茂府辦(2001)18號“工作會議紀要”,從政策上給予扶持,為盡快解決遺留問題,并成立了協調小組。2003年,在茂名市政府當屆領導班子最后一次協調會上,與會者一致同意,在沒有完全解決遺留問題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改變茂南二建征地范圍內的土地現狀,不得開工建設。并按“要房的給房,要地的給地,要求退錢則退錢”的原則,解決680多戶購地戶問題,具體由茂南二建作出方案報協調小組討論通過后實施。
正當用地戶四處奔走相告時,茂南二建卻告知購地戶,土地已被法院處置了,沒有土地再作方案提交討論。
明白官司糊涂案
對此消息,茂南二建的部分股東難以置信。據股東柯萬才介紹,他所知道的債務是茂南二建與富達公司之間的債務。當時,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粵高法民終字第255號民事判決書,雙方于2001年11月28日簽訂“協議書”,茂南二建將58畝土地過戶到了富達公司指定的茂名市偉恒地產有限公司(下稱“偉恒公司”)。至此,雙方的債權債務全部清結,訟爭的110畝土地歸茂南二建處理。
后來,通過柯萬才的了解,原來在2001年之后,富達公司又與原茂南二建公司捏造了2900萬元的債務,并把時間倒置回到2000年12月2日,簽訂了“關于債權債務履行協議書”(下稱履行協議書)。2004年1月6日或之前,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僅憑富達公司提供的“履行協議書”復印件,便分別作出了(1997)茂中法執字第31-9號民事裁定書,將茂南二建價值逾2億元的603畝土地(含680戶購地遺留問題用地),裁定抵債給富達公司。
2008年初,茂名市偉恒地產有限公司開始在這塊備受爭議的土地上大興土木。2008年5月,柯萬才覺得自己該站出來,為股東、轉制分流的職工和購地戶討回一個說法。實際上,柯萬才是茂南二建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占茂南二建的51.653%。由于當時的法定代表人是柯國新,故換下柯國新是維護股東正當權益的第一步。為此,2008年5月16日,在茂南區政府的協調下,茂南二建在茂南區政法委辦公室召開了董事會,會議選舉柯萬才為董事長,任期三年,當天生效。
此后,柯萬才開始了艱難的申訴與維權之路。2008年8月19日,茂名中院舉行了聽證會。在聽證會上,申訴人列舉了系列證據,直指“富達公司與原茂南二建公司2900萬元的債務系捏造”。聽證會后,審判委員會達成了一個共識,決定撤銷(1997)茂中法審執字第31-9號裁定。然而時至今日,仍未作出撤銷裁定的判決。為此,記者采訪了該院相關負責人,他表示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不便透露相關情況。
維權路在何方
柯萬才說,原茂南二建法定代表人柯國新在經營企業的過程中弄虛作假,通過偽造自己簽名、偽造文件等涉嫌刑事犯罪的手段掏空公司資產。為此,購地戶曾在2004年向茂名公安機關報案,卻未予立案。2008年9月,柯萬才以股東的身份向茂名市公安局報案。記者日前向茂名市公安局方面了解獲悉,目前該案已經立案偵查。
記者通過調查獲悉,在茂南二建的土地轉讓過程中,不乏一些政府職能部門的違法事實。據了解,電白縣國土資源局,就曾于2003年在其非轄權范圍內,通過倒置時間、低估土地價值,在沒有進行招、拍、掛的情況下,違法將茂南二建仍在抵押貸款及其他遺失未作補發土地證的土地轉讓給偉恒公司、國稅局等單位和個人。
另據了解,茂南二建董事會做出變更法人代表的決議后,在向工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時,被茂南區政府下設的一個協調茂南二建土地糾紛的“領導小組”叫停。茂南區政府甚至還動用行政手段,作出一個方案,規定由偉恒公司對購地戶進行補償,并讓購地戶與茂南二建解除合同關系。甚至,茂南區政府還于2008年7月,為偉恒公司作出了一份處理茂南二建財產的匯報文件,而對柯萬才等股東們提供的材料視而不見。
2003年,在茂名市當屆領導班子對茂南二建土地遺留問題作出不得改變土地現狀的決定之后,茂名市有關部門卻為偉恒公司等單位大開綠燈,為其違規開發的愉景花園小區,擅自修改規劃,變更土地規劃用途,提高容積率,以倒置時間規避產業政策辦理開工報建等手續。
茂南二建的土地問題表面上錯綜復雜,但解決起來又似乎并不困難,重要的一點是要依法、依規來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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