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介入小區物業管理的新模式經本報報道后(見4月15日A34版《業委會歸口由街道辦“管”》),引起了不少市民的熱切關注。昨日,南京市房管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試點方案》,選定了10個街道進行試點,今后,牽頭成立業委會、監督物業公司,甚至物業維修資金的提取審核都將是街道辦的“分內事”。
在這份《試點方案》中,記者發現由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倡導的“街道辦介入小區管理”的新模式已經完全“落實”,如果某一個居民小區里的業主與物管公司鬧僵了,小區的保潔、修繕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那么依照《試點方案》的規劃,一切問題都將“迎刃而解”!斑@份方案主要是對上周發布的《南京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補充,著重解釋了街道辦的‘角色’究竟應該如何去扮演”。南京市物管辦潘文輝主任對記者說,街道辦的“任務”包括牽頭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設立物管矛盾投訴調解站,并安排專人負責調解物管公司與業主的矛盾,費用由政府“埋單”;設立物業應急維修服務站,提供管道、水電等故障的有償維修等等。潘文輝表示,10個小區的試點工作已經從上周開始了,截止期到5月31日。房管部門將根據試點的情況,在下半年向全市推廣。
記者了解到,街道辦除了上述“工作”外,還有兩項任務格外引人注目。第一項是“續籌與使用審核物業維修資金”。據介紹,過去物業維修資金的提取和審核都必須通過房管部門,而且凡是維修資金使用項目涉及整個物管區域,或是單項維修工程費用超過8000元,以及一次性使用維修資金總額超過1.5萬元的,還必須接受專業機構的審價。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街道辦“接手”審核后,使用維修資金的過程可能更加簡便。不過,由于還沒有出臺操作細節,究竟如何審核目前還不得而知。另一項惹人關注的則是針對拒交物管費的業主的!对圏c方案》中寫明,將“研究通過司法等多種途徑破解部分業主長期不交物業費的難題,形成良好的物業管理氛圍”。對此,南京市物業辦表示“通過司法等多種途徑”就意味著會將欠費業主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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