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過道上停車,每車出入都得收兩元的費用。”昨日上午,家住沙坪壩千竹景苑小區的業主反映,這種收費已長達三年多,不少人在詢問后被告知,此筆費用為“清潔費”。
業主:
質疑過道停車收費
據小區業主陳先生介紹,該小區有數百戶業主,設置有大型車庫,“但也有不少業主,在不影響小區通行的前提下,把車停在小區的道路上。”
不少業主表示,由于小區前后兩個門相通,當小龍坎方向出現堵車時,不少車輛為了避開堵點,從該小區的兩個門穿過,但也被收取了兩元的費用。陳先生表示,大家拿到手的票據均為“重慶市停車收費定額專用發票”,但自己和一些鄰居曾多次詢問過到底收取的何種費用時,“小區保安曾告訴我,收的是清潔費。”昨日下午,記者跟隨陳先生的車從前門進入,“過路的!”見有保安過來,陳先生說道。“要收費喲!”見陳先生點頭,對方將門打開。
在通行小區內時,記者看到一輛貨車正在下貨,記者隨后下車詢問,正在卸貨的貨主告訴記者,運輸的是旁邊農貿市場的貨物,進入小區方便下貨,“按規矩,進來一般收費兩元。”
5分鐘后,陳先生的車繞行小區從后門出去,被收費兩元。記者在兩張一元的“重慶市停車收費定額專用發票”上看到,票據上蓋有小區物業的公章。
對此,陳先生表示,停車收費可以,但自己和很多有車的業主都想不通,如果是將車停在小區車庫之外的地方,那么物管收費,為何不掛出憑證?無論是通行小區還是在小區道路上停車,所使用的地方均是小區業主共有,而多年來收取的這筆費用,到底去了哪?
物管:
收的是臨時停車費
“我們收取的是臨時停車費。”昨日下午,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凡是進出小區的車輛,物業公司都要求停進車庫,然后按照物價部門審核的室內車庫收費標準收費。
“仍有不少業主或者外來車輛直接將車停到了道路上,這兩元收費并非清潔費,而是臨時停車費。”對于這筆臨時停車費的物價部門收費許可,其表示在領導處保管。“可能是部分保安工作疏忽所致,讓業主誤解成了我們利用過道停車收費。但今后將加大管理,杜絕車輛停靠在小區過道。”
至于收費的去處,工作人員稱,物業公司只是代收,所有收費最終都會交至開發公司。
物價部門:
需征求廣大業主意見
“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小區內除了物價部門核定的室內停車場等固定停車場所收費需物價部門發文審批外,若小區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其是否收費,怎么收費則必須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征集廣大業主的意見。”
記者隨后與沙坪壩區物價局取得聯系,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類收費,物價部門不會參與,也不會下發收費許可證。若業主同意收取,利用公共區域所收取到的費用,則要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用于小區的公共開銷。
昨日,沙區千竹景苑小區,陳先生出示其車輛被收費的相關憑據。本報首席記者 羅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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